2023年成都理工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3年成都理工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组织机构
成都理工大学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2023年专升本工作,教务处具体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招生就业处
成员:纪委办公室、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相关人员
二、招生对象
成都理工大学全日制普通专科2023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成都理工大学全日制普通2023年、2023年退役专科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100号)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报名和考试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函[2023]6号)有关精神,结合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成都理工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组织机构
成都理工大学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2023年专升本工作,教务处具体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招生就业处
成员:纪委办公室、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相关人员
二、招生对象
成都理工大学全日制普通专科2023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成都理工大学全日制普通2023年、2023年退役专科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四、报名条件
(一)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
(二)身心健康,具有继续修学的能力;
(三)在校期间已修课程全部合格,学习成绩优秀;
(四)无未解除的处分。
五、报名流程
(一)即日起至3月14日前,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成都理工大学2023年选拔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申请表》(附件1)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二)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2023年3月17日上午9:00—22日17:00前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sceea.cn)在普通高校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报名和缴费,逾期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考。
(三)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将对考生专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免试、加分项等内容在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选拔方式
(一)免试推荐
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我校将依据招生计划和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综合情况,免试择优录取。
(二)考试选拔
1.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免试推荐除外)申请专升本,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和命题的专升本考试,综合成绩达到学校录取条件,方可升入本科阶段学习。
2.考试科目及时间:
3.考点设置:成都理工大学主校区。
4.若考生缺考一科则不予阅卷,按放弃专升本资格处理。
5.考试成绩公布
专升本考试结束5天后,学生可以通过成都理工大学专升本成绩查询系统查询专升本考试成绩,凡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3天内向教务处提交书面查卷申请。
6.专升本综合成绩计算
专升本综合成绩由专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和专升本考试成绩两部分构成,按百分制计。其中专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占30%,专升本考试成绩占70%。专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由考生所在学院按相关规定以百分制评定并负责公示与解释。专升本考试成绩为参加考试的3门课程成绩的算术平均值。
七、专升本录取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标准,择优录取。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不进行递补录取。
(二)专升本录取按照专升本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首先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录取、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再进行其他类考生录取。
(三)符合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以“专升本”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比例为20%,未被录取考生按照其他考生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四)录取结果将在成都理工大学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公示无异议后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经四川省教育厅审批通过后各录取院校向学生发放“专升本”录取通知书。
八、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学费标准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文件,学生在校期间应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分别按升入学校当年相应本科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十、监督管理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比例和要求做好专升本选拔工作、切实保证选拔质量。学校将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规违纪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严厉查处违反规定的人员,监督举报与申诉电话:见右侧在线客服处
十一、其他事项
(一)专升本学生录取后,学校不再向其发放报到证。专升本学生在入学报到时,须向报到学院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并经学院校验符合要求后,方可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二)专升本学生在入学报到后,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获得“专升本”资格的学生,将编入对应本科专业,并在本科阶段学习两年。在本科学习期间,“专升本”学生享受该年级本科学生应享有的权利并履行该年级本科学生应履行的义务。
(四)“专升本”学生本科学习期满,修完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注明“X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如未达到上述要求,颁发本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十二、招生信息与咨询:
咨询电话:见右侧在线客服处
办学地点:
(1)四川省成都市二仙桥东三路1号 邮编:610059
(2)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路三段218号 邮编:6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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