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科技学院2023年联合培养专升本 退役士兵免试招生简章
七、招生监督、咨询及信息发布
在2023年专升本招生咨询中,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学校招生录取有关信息通过赣南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专升本信息平台等渠道统一发布。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教育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纪检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
联系方式:
(1)赣南科技学院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客家大道156号
邮编:341000
咨询电话:0797-8312603、8312688
监督电话:0797-8312626
学校网址:http://www.gnust.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gnust.edu.cn
(2)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江源大道(宝葫芦农庄对面)
邮编:341000
咨询电话:0797-8259288、8305312
学校网址: http://www.jxhjxy.com/
招生信息网:http://www.jxhjxy.com/zsc
八、新生入学
录取的新生应按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培养方式及学制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定位,会同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并加强联合培养专业的教育教学指导和督查。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在学校指导下,承担专升本联合培养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做好人才培养工作,加强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专升本联合培养学生在学校指导下由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培养完成2年本科阶段的学习,培养地点在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十、学籍管理
专升本联合培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与学校统招本科生同等待遇,学籍管理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专升本联合培养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十一、其他事宜
1.招生专业、计划最终以江西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
2.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的录取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本简章有关内容如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赣南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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