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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选拔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

来源:诚为径教育   时间:2023年04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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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网上缴费。考生报名时按照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统一支付。
(三)考试
申请“专升本”的学生,除免试生外,必须参加全省统一公共基础课考试和我校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1.考试课程:
(1)全省统一公共基础课考试课程:《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
( 2)我校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课程:理工农医类专业《高等数学》;非理工农医类专业《大学语文》;
(3)每科考试满分100分。
2.考试内容:
( 1)公共基础课《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考试大纲参照2009年制定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执行,《大学英语》科目不设听力考试内容。)
( 2)其他科目考试由学校按照省教育厅公布的2009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大纲统一命题。命题工作在4月8日前完成。
3.考试时间:
( 1 )《大学英语》考试时间为4月 20日上午9:00—11: 00;(2K大学计算机基础》考试时间为4月20日下午 15:00—17:00;
( 3K高等数学从大学语文》4 月21 日上午 9:00—11:00;(4)考试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4.考试组织管理
学校通过签订《“专升本”考试考务人员保密协议书》《“专升本”考试命题保密协议书》,加强监考人员培训、考试巡查等方式,加强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进一步强化考试命题和组织工作,确保“专升本”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四)录取
1.录取名额:根据教育厅文件规定,“专升本”录取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应届专科毕业生总人数的20%,实际名额以教育厅划拨的为准。
2.录取原则
(1)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毕业生,经学校审核符合规定,免试录取。
(2)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3)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专科应届毕业生专升本单独排序、单独录取,录取比例为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专科应届毕业生的20%。
(4)根据学生所在专业门类的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录取名额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3.录取顺序
“专升本”考试选拔录取按三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进行大学生退役士兵免试录取;第二批次进行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专科应届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第三批次进行剩余所有考生录取。上一批次未被录取的可参加下一批次的录取。
4.综合考评成绩的计算
综合考评成绩=“专升本”考试平均成绩×70%+专科阶段所有已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30%+专项加分
“专升本”考试平均成绩:是指学生参加学校“专升本”考试三科的平均分
专科阶段所有已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所修课程的加权平均分,即各门课程分数乘以学分数之和除以学分数之和
专项加分:是指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学术成果、竞赛成果等,专项加分最高为10分(专项加分对照表详见附件4)。专项加分材料认定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 3月13日。
参加“专升本”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学校将以正式渠道通知学生本人。
5.预录
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教育厅划拨的“专升本”计划数(扣除免试录取人数),依据学生综合考评成绩,按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学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领导小组调查、处理,查实后被取消的名额学校不再增补。
6.正式录取
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审批通过后的名单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正式录取,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学生管理
(一)“专升本”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缴费、注册。其学杂费执行所在学院相应本科专业年级的收费标准。
(二)“专升本”新生编入录取本科专业的三年级学习,并不得转专业。
(三)“专升本”学生应按照所在本科专业后两年的教学计划(专科起点本科学业)要求,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的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四)按《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专升本”学生毕(结)业证书内容须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本科阶段实际学习时间填写。
(五)“专升本”学生在两个学年内不能完成本科学业的,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一年(不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六)其它相关的学籍管理按照所在年级适用的《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电子注册等事项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一)纪检组对专升本工作全过程参与,进行监督。(二)为维护―“专升本”工作的严肃性,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凡获得“专升本”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在9月10日之后不得放弃“专升本”资格,放弃的按省教育厅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各专业未完成的计划,学校统一调剂使用。
(四)为确保“专升本”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开、公平与公正,学校设立举报电话:028-37600003。
(五)教务处联系电话:376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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