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若一志愿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调整顺序依次为: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A段专业间计划调整、B段专业间计划调整、A-B段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4.3.1 A段计划调整
(1)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
A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按一定比例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其他专项计划进行录取。
(2)A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A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经调整后,如仍有剩余未完成的计划,则按一定比例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A段其他招生专业进行录取。
4.3.2 B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B段各专业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按一定比例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其他B段专业进行录取。
4.3.3 A-B段间计划调整
A段、B段分别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后,若A、B段之间生源、剩余计划不平衡,则进行A-B段间计划调整。调整的顺序是首先同专业A-B段间进行调整,若仍不平衡,则进行A-B段间跨专业调整,将剩余总计划按一定比例调整至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进行录取。
4.3.4 外校生源调剂(调剂志愿)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调剂。
(1)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不接受跨类调剂;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c.具备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d.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内容和方式与一志愿报考我校考查办法一致。
(2)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c. 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d.接受调剂范围以考生报考专业为准,汉语言文学接受调剂专业范围为中国语言文学类的专业,网络与新媒体接受调剂专业范围为中国语言文学类和新闻传播学类,英语接受调剂专业范围为外国语言文学类,财务管理接受调剂专业范围为经济学类、金融学类和工商管理类,旅游管理接受调剂专业范围为旅游管理类,电子商务接受调剂专业范围为电子商务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和工商管理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接受调剂专业范围为计算机类,学前教育接受调剂专业范围为教育学类;e.调剂考生成绩要求达我院合格线,且不得有缺考科目。
调剂录取依据以公共课总分成绩为准,若考生公共课总分相同,按单科顺序及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英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若仍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根据第一轮调剂录取后计划完成情况,视情况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4.4. 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办网站发布(https://wjzsb.ahnu.edu.cn/),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5. 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毕业证复印件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试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6. 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 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由本科院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本科院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安徽省教育厅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注:如教育部批准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转设为芜湖学院,将按照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如届时独立学院转设尚未批复,仍按原标准收费,各专业学费为11000元/年)。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8. 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金等资助项目,奖助学金标准按照有关政策要求执行。学生还可根据国家政策,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流程详见录取通知书相关材料。
9. 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10. 其他须知
10.1 特别说明: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转设已经教育部公示,拟转设为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校名暂定为“芜湖学院”(二本院校)。如转设成功,2023年录取的专升本新生将发放“芜湖学院”录取通知书,并由“芜湖学院”负责新生报到、培养、管理以及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凡报考我校的考生视为已经认真阅读并知晓上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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