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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师范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来源:淮南师范学院   时间:2023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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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A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A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经调整后,如仍有剩余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A段其他招生专业中。

  2.B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B段各专业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其他B段专业。

  3.A-B段间计划调整

  A段、B段分别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后,若A、B段之间生源、剩余计划不平衡,则进行A-B段间计划调整。调整的顺序是首先同专业A-B段间进行调整,若仍不平衡,则进行A-B段间跨专业调整。

  4.联合培养点专业间计划调整

  若联合培养点的招生专业间出现生源不均衡的情况,则进行联合培养点专业间计划调整。规则同上述1-3条。

  注:①我校本部招生与联合培养点招生专业计划不互调,生源不互调。

  ②以上计划调配数均按各专业、专项计划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分配比例。

  5.外校生源调剂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调剂。

  ①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b.具备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c.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具体考核事宜另行发布,详见我校招生网)。

  ②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申请调剂的专业须与原报考专业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c.原考试科目须与我校对应专业的考试科目(4门)完全相同;d.调剂考生成绩须达到我校录取最低合格线(即公共课成绩达到省定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单科成绩均不低于50分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

  (2)调剂录取规则

  外校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公共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公共科目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为录取考生的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根据第一轮调剂录取后计划完成情况,视情况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录取结果查询

  5月8日前,我校将在招生网公布各专业录取分数线,考生可登录我校“专升本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我校在考试院规定时间上报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五、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个人档案等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校区报到;联合培养录取新生,到联合培养学校报到。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试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六、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一)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二)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含联合培养)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三)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皖价行费〔2000〕25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住宿费按照教计〔2006〕15号文件标准收费,4人间1000元/生·学年,6人间800元/生·学年。收费标准如有变更,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四)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八、资助政策

  为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民生政策,确保教育公平,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校建立起以“奖、贷、助、补、减、偿”为主要内容的学生助困体系。体系共有12项内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绿色通道、校内奖助项目、社会资助、地方政府资助等。我校各类资助和奖励以相关文件为准,详见我校招生网“新生导航”栏目。

  九、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见附件4)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其他

  1.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

  2.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

  3.淮南师范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s://zsb.hnnu.edu.cn/)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4.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高校举办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号)及《淮南师范学院教务处关于做好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举办对口及专升本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通知》(教务〔2023〕13号)要求,我校任何单位及教职工(含临时工及外聘教师,下同)严禁举办或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升学考试补习、考前辅导等教学活动或编写辅导书籍、参考资料等;严禁为社会中介或培训等机构进行教学、宣讲、讲座等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提供学校教室、宿舍、运动场、图书馆等校内场所;各单位的教职工(含临时工与外聘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透露我校的命题工作情况及试题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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