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②居民身份证(人像面和国徽面,须在有效期内 );
③退役证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退役军人身份证明;
④立功受奖证书。
(2 ) 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考生
①《安徽建筑大学 2023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鼓励政策申请表》(见附件 2 ) ;
②居民身份证(人像面和国徽面,须在有效期内 );
③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证书。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能取得相应报考资格, 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 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提交虚假信 息或材料获取考试录取资格的, 经查实, 取消专升本报名考试资格,并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三)资格审核
1.根据皖招考〔2023〕S号文件规定, 考生报考资格由毕业院校进行审核, 审核未通过者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我校将对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2.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的资格通过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鼓励政策,可参加 2023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专业课考试。
如因考生不能按期毕业、重复录取等原因造成无法入学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皖招考〔2023〕S号文件要求执行,我校不另外收取其他报名考试费用。
(五)打印准考证
1.公共课考试准考证:按照省考试院统一要求自行打印, 具体时间和办法请关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及报名微信小程序。
2.专业课考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且缴费成功的考生, 于4月 16 日至 4 月 22 日期间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 在“专升本招生系统”中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 考试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公共课和专业课两部分。实行“2 门公共课(各150分) +2 门专业课(各 150 分) ”的方式, 即公共课考试科目分文、理两个科类, 其中,文科 2 门公共课为“大学语文+英语”,理科 2 门公共课为 “高等数学+英语”; 2 门专业课为高职 (专科) 阶段专业课程。
公共课由省考试院组织进行统考。 符合文化课免试条件且填报B 段非专项计划志愿的退役士兵须参加公共课科目考试。
专业课由我校组织考试。 专业课考试科目如下:
注:专业课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详见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信息(发布地址 https://www.ahjzu.edu.cn/zsw/2023/0314/c2435a211311/page.htm) 。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课统考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 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兼报 A、B 段志愿的,公共课考试地点设在 A段报考院校所在市 ) 。
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安徽建筑大学南校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 292 号 ) ,具体考场见专业课考试准考证。
注:1.技能大赛获奖考生面试、 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拟安排在 4 月中旬。具体安排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另行发布。
2.技能大赛获奖考生面试满分 100 分,面试时间为 10 分钟。
3.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由“职业素养与职业适应性测试” 和“综合素质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为 100 分。 其中:
(1 ) 职业素养与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 满分 60 分,考试时间 40 分钟;
( 2 ) 综合素质面试:面试, 满分 40 分,面试时间 6 分钟左右。
(三)成绩公布及复核
1.公共课:按皖招考〔2023〕5 号文件执行。
2.专业课: 考试结束一周内, 考生可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专业课考试成绩。考生对专业课考试成绩有异议的, 可在我校成绩公布后 3 个工作日内, 由本人凭身份证和专业课准考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南校区实验综合楼 17 楼 1712 室 )提出查分申请, 由学校组织专人在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复核。经复核有误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变更成绩并通知考生本人, 复核无误的不另行通知。 查分仅限漏改、漏统、错统。
3.技能大赛获奖面试、 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测试成绩于测试(面试)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 录取
(一)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 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 号)和皖招考〔2023〕5 号文件精神, 科学评价,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一志愿批次、调剂志愿批次均先进行 A 段录取, 再进行B 段录取。已被任何院校 A 段录取的考生, 不再具备我校 B段录取资格。
(二)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实施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 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计划类别免试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 通过我校资格审核, 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 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择优录取, 名额不超过填报的联合培养院校对应专业总计划的 10%。考生面试成绩相同, 同时录取则超出专业总计划的 10%时, 按照考生参加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级别 (国家级奖项优先) 和等次进行排序录取;仍相同时,按照所有面试评委评分总和 (含评委最高分和最低分) 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未通过面试的考生可参加 2023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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