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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经济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来源:合肥经济学院   时间:2023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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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a.承诺书(附件1);b.申请表(附件2);c.身份证正反面;d.退出现役证或退出现役证明;e.立功受奖证书;

  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a.承诺书(附件1);b.申请表(附件2);c. 身份证正反面;d.获奖证书;e.高职阶段成绩总表原件(加盖教学部门公章)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具备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2.3 资格审核

  2.3.1 根据皖招考〔2023〕5号文件规定,考生报考资格由毕业院校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者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我校将对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2.3.2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的资格通过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鼓励政策,可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专业课考试。

  如因考生不能按期毕业、重复录取等原因造成无法入学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4. 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皖招考〔2023〕5号文件要求执行,我校不再另外收取其他报名考试费用。

  2.5 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公共课考试前一周登录报名网站(zsbbm.ahzsks.cn)打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考点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专业课考试准考证:专业课考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打印,具体时间和办法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http://www.hfue.cn/zsw/index.html

  3. 考试

  3.1 考试科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文件要求,招生考试实行“2门公共课(各150分)+2门专业课(各150分)”的测试方式,其中公共课实行统考,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

  专业课考试科目:

 合肥经济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专业课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http://www.hfue.cn/zsw/index.html

  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参加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内容、相关信息,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hfue.cn/zsw/index.html。

  技能大赛获奖考生测试内容、测试相关信息获取办法,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hfue.cn/zsw/index.html。

  3.2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兼报A、B段志愿的,公共课考试地点设在A段报考院校所在市),省考试院以市为单位随机编排考场和座位。考点须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按皖招考〔2023〕5号文件要求,符合文化课免试条件且填报B段非专项计划志愿的退役士兵须参加公共课和专业课的科目考试。

  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合肥经济学院高教基地校区(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号),具体考场信息详见准考证,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

  合肥经济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填报我校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4月24日9:00—11:00组织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技能大赛获奖考试面试时间:4月11日9:00

  考生本人持身份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我校高教基地校区(学府路1号)招生办报到。

  3.3 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按皖招考〔2023〕5号文件执行。

  专业课: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考查成绩、专业课成绩考生可在考试结束一周后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请填写好《2023年合肥经济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成绩查核申请表》(见附件3)于 5月2日12: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zsjyc@ hfue.edu.cn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统、错统,如有误,将予以更正。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查核更正范围。查分过程中,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对分数核查有误的进行反馈,核查无误的不再另行通知。

  4. 录取

  4.1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号)和皖招考〔2023〕5号文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一志愿批次、调剂志愿批次均先进行A段录取,再进行B段录取。已被任何院校A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具备我校B段录取资格。

  4.2 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4.2.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计划类别进行免试录取。

  4.2.2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10%。若面试分数相同,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未通过面试者可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专业课考试。

  4.2.3 一志愿A段(专项类计划)

  ①报考A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综合考查成绩相同,依次参考考生服役期间表现、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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