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铜陵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②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所有科目总分不得低于 250 分(不得有缺考科目)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为: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2.4 一志愿 B 段(非专项类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所有科目总分不得低于 250 分(不得有缺考科目)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为: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3 计划调整原则
若一志愿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调整顺序依次为: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A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B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A-B 段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4.3.1 A 段计划调整
(1)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
A 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按照其他专项计划合格生源的比例分配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其他专项计划。
(2)A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A 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经调整后,如仍有剩余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 A 段其他招生专业中,计划调整顺序如下:
①当某专业某专项有剩余计划时,将剩余计划按照该专项计划中各专业的合格生源比例进行分配后调入其他生源充足的专业中。
②经上述调整后,若某专项仍有剩余计划,则将剩余计划依序(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专项计划)调入其他专项计划中,各专项内部按照合格生源比例进行计划分配。
4.3.2 B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B 段各专业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按照合格生源的比例分配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 B 段其他专业中。
4.3.3 A-B 段间计划调整
A 段、B 段分别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后,若 A、B 段之间生源、剩余计划不平衡,则进行 A-B 段间计划调整。调整的顺序是首先同专业A-B 段间进行调整,若仍不平衡,则进行 A-B 段间跨专业调整,将剩余计划按照各专业(或各专项计划)合格生源比例进行分配调整。 2023 年我校本部、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联合培养)、铜陵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院校间招生专业计划不互调,生源不互调。
4.3.4 外校生源调剂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调剂。
(1)申请调剂免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不接受跨类调剂;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c.具备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d.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察。 10 免试退役士兵调剂录取细则:经我校职业综合技能考察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考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综合考察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获功等级和在校成绩,择优录取。
(2)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c.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d.考生所考专业课科目须有一门与调入专业相同;e.考生所考科目总分不低于 250 分,不得有缺考科目。
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划调剂录取细则: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调剂志愿,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公共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公共科目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考生公共科目总分与单科成绩均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2023 年,与我校合作的各联合培养院校(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同上。根据第一轮调剂录取后计划完成情况,视情况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4.4. 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网站(http://zsb.tlu.edu.cn/)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5. 报到注册
新生须遵照我校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试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6. 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 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由本科院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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