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医药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吉林医药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临床医学院、药学院、检验学院、护理学院: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工作的通知》(吉教学[2023]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为做好2023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考试报名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1.2023年吉林省普通高等院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含2019年吉林省高职扩招录取的毕业生);
2.2013年以来,普通高等院校高职(专科)在校期间或应届毕业当年从吉林省应征入伍,于2022年下半年完成退役或在2023年专升本教育考试报名截止前完成退役,并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大学生士兵。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非2023年吉林省普通高等院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从2024年起,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只有一次报名资格 (含降级、休学等异动学生);
2.2020年吉林省高职扩招录取学生(可报名参加2024年吉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教育招生);
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5.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学制模式
(一)2年制模式:针对3年制高职高专毕业生招生,在本科培养学校学习2年(医学专业在本科学习3年);
(二)3年制模式:针对2年制高职高专毕业生招生,在本科培养学校学习3年。
三、培养学校及开设专业
2023年专升本教育共设置28所本科培养学校;开设32个2年制模式专业、26个3年制模式专业(见附件1)。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
符合2023年专升本教育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的考生全部通过网上系统申请报名,报名起止时间:
2023年2月6日至2月25日。
报名系统网址:
https://zsb.jlipedu.cn/dist/index.html#
(一)普通考生报名。拟参加2023年专升本教育考试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普通考生”入口,填写报名基本信息、报考专业及志愿等。根据所报专业培养学校设置情况,选择填报同一专业的多个学校志愿,并选择如未被填报志愿学校录取情况下,是否愿意调剂到同一专业未选的其他培养学校。
(二)申请免试的退役大学生考生报名。
1.免试条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16号)精神,结合《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普通高校征兵工作的通知》(吉教学〔2013〕4号)有关规定,免试对象为:2013年以来,普通高等院校高职(专科)在校期间或应届毕业当年从吉林省应征入伍,于2022年下半年完成退役或在2023年专升本教育考试报名截止前完成退役,并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大学生士兵。
2.报名程序。登录报名系统“申请免试考生”入口,填写报名基本信息、入伍相关佐证资料等。要求学生于2023年2月25日前,打印、填写《2023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免试申请表》(见附件2),生成以学生姓名命名的PDF格式文件发送给本专业辅导员,并由辅导员统一报送学校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学校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对免试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在学校官网(外网)公示不少于7日,公示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学号、班级、专业名称、入学时间、入伍时间及退伍时间等。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学生本人上传经学校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审核后的《2023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免试申请表》,学校于2023年3月14日前进行网上确认提交。
省外院校免试考生参照省内院校考生报名程序,注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申请。2023年3月14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送达或用EMS邮寄至指定审定地点: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二楼综合服务大厅3号窗口,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街151号,130033。联系电话:0431-84632121。
审核结果将在报名系统上显示,不具备免试资格的由审核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本人。
(三)报名要求
1.考生须对本人填报的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确认提交后无法修改,因学生本人操作失误及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准确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2.考生根据2023年专升本开设专业报名,原则上报考专业应与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医学类专业不允许其他类别专业考生报考。
3.在省外入伍的吉林省内普通高校退役毕业生考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应在入伍地享受免试资格,或以普通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吉林省专升本考试。
4.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大学生考生,如选择以普通考生身份通过网络系统“普通考生”入口报名参加考试,视为本人自动放弃免试普通专升本资格。考试考生与免试考生不得兼报。
5.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网络系统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免试)资格。
6.对伪造个人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五、考试
(一)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分为外语和专业综合两项(见附件3)。外语考试试题内容以普通高职(专科)非外语专业外语教学大纲为基础。专业综合为2门专业主干课,考试试题内容以普通高职(专科)对应专业主干课教学大纲为基础。外语试卷满分100分,专业综合试卷满分为200分(2门专业课各占100分)。
(二)考试时间:2023年4月1日。外语:上午9:00-10:30;专业综合:下午14:00-16:00。如考试时间发生变动另行通知。
六、成绩公布与录取规则
(一)考生考试分数和录取结果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时间另行通知。
(二)录取规则
1.普通考生。外语和专业综合分别确定最低控制线。两项成绩均达到最低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按外语成绩和专业综合成绩相加所得总成绩排名,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采取顺序志愿方式录取。针对所报专业两项成绩均达到最低控制线以上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征集一次志愿,符合条件考生自愿申请。征集志愿信息将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站发布,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征集志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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