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关于2024年河北省专升本考试的通知
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关于2024年河北省专升本考试的通知
一、招生对象
(一)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河北省内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含2024年春季毕业的高职(专科)扩招生)。
(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我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以按照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待遇报考且只能报考一次。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地为河北省,满足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时为普通高职(专科)院校新生或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2024年普通应届毕业生;退役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历的2023年度退役大学生士兵(已报考过2023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的大学生士兵除外)及2024年春季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其中,符合条件的2024年春季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参加2024年或2025年普通专升本,且仅可参加一次。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二、网上注册及资格审核
(一)网上注册及信息填报
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的所有考生(含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于2023年12月24日9时-27日17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ebeea.edu.cn),进入河北省普通专升本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下同),使用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按系统要求设置密码,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照片,接受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于12月23日前向招生办公室提交审核材料(复印件各1份,考生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字):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基层项目服务期满合格证书。
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基层项目服务期满合格证书等佐证材料照片。
2.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须于12月23日前向招生办公室提交资格审核材料(复印件各1份,考生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字):考生本人身份证、建档立卡相关证明材料〔县级及以上乡村振兴局(办)提供的证明或国扶系统查询界面截图并打印后加盖县级及以上乡村振兴局(办)公章〕。
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建档立卡相关证明等佐证材料照片。
3.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于12月23日前向招生办公室提交资格审核材料(复印件各1份,考生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字):考生本人身份证、入伍批准书(通知书)、退出现役证、毕业证书(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除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除外)。
2024年春季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承诺书(详见附件)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证明信》(证明为2024年春季退役士兵,应征入伍地为河北省),待获得退出现役证后,及时提交生源学校审验。
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入伍批准书(通知书)、退出现役证(2024年春季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上传承诺书及所在部队证明信)、毕业证书(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除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除外)等佐证材料照片(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上传相关证书佐证材料照片)。
上述三类考生须于12月23日前向招生办公室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材料可通过本人提交或邮寄方式提交,邮寄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泉南西大街473号东校区科技楼,招生办公室收,电话:0319-2273675 提交纸质审核材料的考生在2023年12月24日9时-27日17时期间登陆系统注册时须通过系统再次上传审核材料。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的时间为:12月24日-29日。招生办公室负责审核本校报考河北省2024年普通专升本考试学生的基本信息、学籍信息、照片信息等,考生在网上注册时核对确认本人所填报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通过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即获得相应报考资格。期间,省、市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相关复审、督导等工作。
1.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网上注册相关信息后,系统将对其信息与学籍数据进行审核比对,通过资格审核并经考生本人确认后,即可获得报考资格。
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含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核。
(三)考生报名资格公示
招生办公室将于2024年1月7日至13日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不含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公示期7天,期间应公布本校举报电话并及时受理举报事宜。
三、网上报名及缴费
1.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各类考生须于2024年1月15日9时至1月18日17时登录系统(登录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密码为考生网上注册时设置的密码),按照报名流程和提示步骤,选择报考专业(1月14日前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招生计划)、填报相关信息。确认提交后,考生报考信息不得修改。未确认提交的,报考信息无效。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考生确认提交信息后,系统将对其原学专业与报考专业进行对应性检查,审核结果将通过系统反馈,审核通过的考生可进行网上缴费。如系统审核不一致,由生源学校进行审核,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应及时修改相关报考信息。
为保证本科阶段的培养质量,根据专业相通性原则,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原则上应与就读的专科专业大体对应(相同或相近),艺术类、体育类、医学类及护理学、助产学专业不得跨科类或跨专业报考。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号)和国家《护士条例》有关要求,报考医学类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及护理学、助产学专业的考生,原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保持相同。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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