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阳理工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2024年南阳理工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南阳理工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阳理工学院普通全日制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南阳理工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南阳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南阳理工学院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1653
第六条办学地点:河南省南阳市长江路80号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 办学特点:南阳理工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理学、医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和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本科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南阳理工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南阳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南阳理工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南阳理工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再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南阳理工学院2024年专升本面向河南省招生,招生专业根据学校发展和教育资源情况确定,经教育厅备案后面向社会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 计划公布形式:招生计划主要通过两个渠道公布:一是由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通过招生简章及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等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择优选拔新生。(二)河南省专升本批次录取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即对进档考生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三)参加河南省统一组织专升本考试的考生,若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按英语、专业综合的单科成绩顺序择优录取;若进档考生各单科成绩也相同,则全部录取。(四)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考生,须参加高校联合考查组进行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我校对进档考生根据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进档考生综合考查成绩、位次相同,则全部录取。(五)荣立三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确认、公示后,免于综合考查,根据考生填报志愿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退档原则:学校对专升本进档考生一般不予退档,对特殊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给予退档。
第十八条 外语语种:全省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中公共科目为英语,我校专业教学培养只做英语教学安排。
第十九条 体检标准: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报到后进行体检复查。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学费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的标准收取,专升本专业学费与普通本科专业相同。2024年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文史类专业学费44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学费50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学费5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生·年;软件工程专业学费12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暂定:四人间800元/生·年,3-6号楼六人间600元/生·年,7-21号楼六人间700元/生·年,22-25号楼六人间9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 新生报到和复查:已录取新生应按照规定时间持身份证、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原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不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报到前未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符合专业录取体检要求等情形的,将取消学籍,予以清退;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 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3.学校奖学金:奖励人数约为普通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总数的14%,分3000元、1500元、800元三个等级。4.中込奎一奖学金:每人每年奖励5000元,共奖励10名学生。5.单项奖学金:根据学生团体或个人在国际、国家、省级比赛中的获奖等级予以发放,最高8000元。6.参军报国专项奖学金:应征地为南阳理工学院及河南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参军入伍在校生(含应届毕业生),按照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7.捐赠奖(助)学金: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设立的奖助学金,评选办法按学校与捐资方协议执行。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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