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4年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是国家“双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高校、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项目应用特色学科建设高校,是一所以管理学、经济学为主,财经特色鲜明、区域优势明显的全日制财经类本科院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50号)、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成字〔202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英文名称为:Huna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学校有两个校区,主校区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枫林二路139号,雷锋校区位于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雷锋街道黄桥大道。学校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教育厅主管、湖南省财政厅协管,办学层次及类型为全日制公办本科。
第三条 学校培养的专升本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省专升本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决议,负责制定专升本招生政策,研究、决定专升本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升本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专升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广大专升本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学校在教务处设立专升本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招生工作小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负责制定有关专升本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八条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50号),我校2024年专升本招生计划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1. 普通计划。面向2024年湖南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的招生计划。其中,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安排适量招生计划招收我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院校应届脱贫家庭毕业生(简称脱贫计划)。
2. 免试计划。分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计划(简称退役免试计划)及竞赛获奖学生免试计划(简称竞赛免试计划),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选择一类免试计划报考。免试资格由湖南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审核确定。
根据《湖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规定,考生依据高职(专科)所学专业(类)选报我校对应本科专业。2024年我校专升本招生预公布的本科专业及计划数具体如下:
说明:各专业招生计划包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和竞赛获奖学生免试计划,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学校将在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第四章 报名
第九条 报名条件
1. 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 在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且 2024年7月3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应届毕业生;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我省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并取得本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在我省应征入伍并取得入伍前就读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高校学历、且户籍为我省的外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或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3)已参加了上年度的专升本考试又延期毕业再次报考的考生,上年度已被退役免试计划录取的考生(含录取未报到、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
第十条 报名及填报志愿
1. 报名。符合条件的湖南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退役大学生、竞赛获奖考生,必须于1月19日8时至2月2日17时通过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专升本信息平台)提供的“潇湘专升本”APP(从https://zsb.hneao.cn/ks/下载)自行完成注册并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和确认个人信息,退役大学生和竞赛获奖考生还需按有关要求上传本人标准证件照及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2024年上半年退役的须提交部队开具的证明材料)、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相关证明、获奖证书等有关证书证件的扫描件。
2. 填报志愿。专升本志愿填报时间定于3月22日8时至3月25日17时,所有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填报志愿,并自主在平台“待选学校”志愿选择“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按照《指导目录》相关规定,在“待选专业”志愿选择我校相对应的本科专业。填报志愿的前3天考生可查看各高校志愿填报情况,之后不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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