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学院2024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同专业 A、B 段间调整:因生源不足未完成的计划全部调整至合格生源充足的段间进 行录取。
如同专业 A、B 段间调整后生源仍不均衡,A-B 段间进行跨专业调整:
如 A 段因生源不足未完成计划,根据 B 段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 按比例分配至 B 段尚有待录取合格生源的专业,择优录取。
如 B 段因生源不足未完成计划,根据 A 段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按比 例分配至 A 段尚有待录取合格生源的专业,择优录取。
实行文理兼招的专业优先在专业内按上述规则进行计划调整。
4.3.4 外校生源调剂(调剂志愿)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试院的 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调剂。
(1)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a.不接受跨类调剂;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c.具备免文化课考试退 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d.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参照本章程 3.1、3.2 执行,调剂考生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 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考试不得 有缺考科目或单科成绩为零,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b.公共课达到省 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 求;d.汉语言文学、会计学、电子商务、英语、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学前教育、健康服 务与管理、审计学、工程管理(文),可接受考生原报考专业为文科专业,均可调剂。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工程管理(理),可接受考生原报 考专业为理科专业,均可调剂。
环境设计:可接受原报专业为绘画、美术学、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 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调剂。
播音与主持艺术:可接受原报专业为播音与主持艺术调剂。
药学:可接受原报专业为康复治疗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针灸 推拿学、智能医学工程、中药学调剂。
校外调剂录取细则:根据省考试院统一安排,考生关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 众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填报调剂志愿,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公共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 进行调剂录取,若公共课总分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依次按照英语、大学 语文/高等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计划调整规则参照 4.3 顺序执行。
根据第一轮调剂录取后计划完成情况,视情况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 办法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4.4 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网发布(https://zhaosheng.axhu.edu.cn),请考生自行 登录查询。
5. 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我 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凡不能如期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无故不按期 报到的、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报到注册学 籍,其入学资格无效,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对录取后未报到、 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免试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 策。
6. 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 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
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由考生自负。
7. 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由本科院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管理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本科院校颁发普通高 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 (教学〔2002〕15 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 起点本科学习 ”,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 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普通专升本学费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皖价费〔2017〕56 号、 皖价费〔2018〕70 号、教育部等五部门教财〔2020〕5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 2024 级新生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参照(皖新院〔2024〕20 号)执行,学费详见本章程 中第一条。住宿费:标准 4 人间 2500 元/生·学年,标准 6 人间 1800 元/生·学年。
8. 资助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学校高度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 工作,坚持贯彻落实国家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 地信用助学贷款、绿色通道、校级奖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 具体办理方法可以参照《学生手册》及当年下发的各项通知要求进行各类资助申请。
9. 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 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10. 其他须知
10.1 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
10.2 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0.3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高校举办升学考试考 前辅导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 号)要求,我校及其教职工(含与学校有劳动关 系的临时工作人员)严禁举办或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升学考试考前辅导。严 禁参加专升本本科高校为社会中介或培训等机构进行教学、宣讲、讲座等任何形式的辅 导活动提供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等校内场所。严禁高校人员参与升学考试考前辅导 的教学等任何形式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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