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学院2024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4月20日上午9:00—11:00 | 公共课1(大学语文/高等数学) |
4月20日下午14:00—15:30 | 公共课2(英语) |
按照《安徽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要求,符合文化课免试条件且填报B段非专项计划志愿的退役士兵须参加公共课和专业课的科目考试。
3.2.2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具体考场、考试时间详见专业课考试准考证。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4月21日上午9:00—11:00 | 专业课1 |
4月21日下午14:00—16:00 | 专业课2 |
4月21日下午16:30—17:30 | 职业适应性测试 (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 |
3.3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具体见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或关注微信公众号。
专业课:评卷、成绩公布、成绩复核等工作在学校纪委全程监督下组织实施。评卷结束后试卷封存入库存档。4月26日,发布成绩,考生可登录“考试管理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考查成绩与专业课成绩同时公布。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4月28日16:00前在“考试管理系统”的“成绩复核申报”页面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核查。成绩复核仅限错统、漏统、漏改,宽严不查。成绩复核结果如与公布的成绩不一致,则会电话通知本人,成绩一致的则不予反馈。
4.录取
4.1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号)等文件精神执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录取分一志愿、调剂志愿2个批次。每一批次先进行A段录取,再进行B段录取。已被任何院校A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具备我校B段录取资格。一志愿批次录取结束后,如招生计划仍有缺额,将在规定时间发布接受调剂通知,具体见我校招生网。
4.2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的录取细则,并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4.2.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经我校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4.2.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的考生:
a.申请技能大赛免试鼓励政策的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经我校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b.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面试的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4月2日上午9:00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0%。未通过面试者可参加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专业课考试。
4.2.3一志愿A段(专项类计划)
(1)报考A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考查,考查合格的考生根据其职业适应性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考生成绩同分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高职(专科)阶段的所有专业必修课的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报考A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A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合格分数线,且专业科目单科成绩(非免试退役士兵的专业课单科线为40分,建档立卡专项计划考生的专业课单科线为50分)均达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专业课1与专业课2的总成绩)成绩顺序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仍相同时,则按专业课2、公共课1的成绩顺序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高职(专科)阶段的所有专业必修课的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2.4一志愿B段(非专项计划)
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合格分数线,且专业科目单科成绩均不低于5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专业课1与专业课2的总成绩)成绩顺序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仍相同时,则按专业课2、公共课1的成绩顺序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高职(专科)阶段的所有专业必修课的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3计划调整原则
若一志愿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调整顺序依次为: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A段专业间计划调整、B段专业间计划调整、A-B段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4.3.1 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
同一专业内的某类专项计划生源不足,而其他类别专项计划合格生源充足时,则进行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调整原则:根据剩余合格生源总数确定空余计划的分配比例,将空余计划按比例分配到尚有合格生源的专项计划类别中。计划调整后各类别录取规则不变。
4.3.2 A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A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经调整后,如仍有剩余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A段其他招生专业的进行录取,计划调整原则:根据A段所有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总数确定空余计划的分配比例,将空余计划按比例分配到尚有合格生源的专业中,然后再按“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的原则进行调整和录取,计划调整后各类别录取规则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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