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师范大学2024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②报考A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A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专业课总成绩(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总成绩同分,则按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公共课科目1(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公共课科目2(英语)顺序依次比较单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参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4.2.5一志愿B段(非专项类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专业课总成绩(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总成绩同分,则按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公共课科目1(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公共课科目2(英语)顺序依次比较单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参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4.3计划调整
原则若一志愿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调整顺序依次为: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A段专业间计划调整、B段专业间计划调整、A-B段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4.3.1A段计划调整
(1)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A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其他专项计划,计划调配数按各专项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由学校统筹安排。
(2)A段专业间计划调整A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经调整后,如仍有剩余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A段其他招生专业进行录取,计划调入顺序为: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专项计划。计划调配数按各专业、各专项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由学校统筹安排。
4.3.2B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B段各专业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其他B段专业,计划调整按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
4.3.3A-B段间计划调整
A段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后,仍有未完成的专项计划,则将剩余专项计划根据B段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
4.3.4外校生源调剂(调剂志愿)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调剂。
(1)申请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计划调剂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符合我校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计划报考条件;
b.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的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我校对填报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组织面试,根据其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数择优录取。免文化课考试方案另行公布。
(2)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
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原报考专业与报考的调剂专业相同且专业课考试科目相同。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公共课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公共课单科高等数学或者大学语文、英语顺序依次比较单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再出现若干考生所有科目12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参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根据第一轮调剂录取后计划完成情况,视情况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4.4录取结果查询
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s://zsw.aqnu.edu.cn)发布,请考生自行登陆查询。
5.报到注册
新生持高职(专科)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联合培养的新生到联合培养院校报到入学、就读)。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凡不能如期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予报到注册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试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6.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等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安庆师范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13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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