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学院2024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取消考试资格。
(五)成绩发布
5 月 20 日公布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5 月 25 日公布考生的 英语考试成绩和总成绩。网址:http://zsbxt.hbuas.edu.cn 公布 考生考试成绩。
(六)成绩复核及监督
专业课复查受理时间为 5 月 20 日,大学英语科目复查受理时 间为 5 月 25 日,考生对考试成绩如有异议,考生本人可在规定时
间内向我校教务处邮箱(jw@hbuas.edu.cn)提交《成绩复查申请 单》(在湖北文理学院教务处网站下载)、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我校组织复核后,将以邮件形式告知复核结果。
如对复核成绩有异议,请向湖北文理学院教务处反映,联系 电话:0710-3590744,电子邮箱:jw@hbuas.edu.cn,联系人:金 老师;或向湖北文理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 0710-3590724,电子邮箱:jwjc@hbuas.edu.cn,联系人:肖老师。
五、录取规则
所有拟录取考生(含应届毕业生考生)在 2024 年 7 月 31 日 前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一)专项计划考生录取
1.在普通考生录取前,先录取专项计划考生。按考试成绩从 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至完成专项计划;
2.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专项计划考生,与普通
考生一起参加普通考生录取。
(二)普通考生录取
1.录取。在各专业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总分相 同时,按《大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 《大学英语》也相同的, 再按专业课(一)成绩排序录取;专业课(一)成绩也相同的, 再按专业课(二)成绩排序录取;
2.补录。如我校已完成招生计划,则不再进行补录。如有未 完成的普通考生计划,则在第一轮录取后,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 未完成的普通考生计划,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我校招生 简章的相关要求进行补录报名,我校依据招生简章规定补录。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
1.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与普通考生录取同步进行。退 役大学生士兵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形式为笔 试,考查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军事素养等,卷面满分 100 分。 我校按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补录。第一轮录取结束后,如已完成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计划,则不再进行补录;如未完成,则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进行 补录。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补录时,我 校组织面试考查,并结合综合考查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综合评 价,择优录取。
(四)免试考生录取
通过我校免予参加综合考查审核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通过
湖北省教育厅技能大赛免试资格审核的考生,我校将按照省教育 厅免试录取流程办理。
(五)录取结果公示
3 月 20 日前,我校在教务处网站(http://jw.hbuas.edu.cn) 对技能大赛免试考生预录取名单进行公示。5 月 31 日下午 17:00
前,我校在教务处网站(http://jw.hbuas.edu.cn)对第一批拟 录取的考生名单(含普通考生、专项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 考生)进行公示。同期公示免予参加综合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考生名单。
(六)录取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考生在湖北省教育厅拟录取复核通过后, 由我校教务 处在 7 月底以邮寄方式寄送录取通知书。具体报到入学时间以录 取通知书为准。
六、收费项目和标准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 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 号)文件规定,报名 参加我校普通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应向本校缴纳普通专升本报名考 费,收费标准:普通考生和专项计划考生为 130 元/生,退役大学 生士兵为 50 元/生, 申请免予参加综合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及 技能大赛免试考生不收费。被我校录取的 2024 年普通专升本学生, 入学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我校 2024 年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 生一致。
七、入学报到及学籍管理
(一)入学及学籍注册
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被拟录取且经省教育厅复核备 案通过的考生持我校专升本录取通知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需同时携带退出现役 证原件和复印件),按照入学须知办理报到手续。我校将严格按 照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为审查合格的拟录取新 生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若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 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 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役大学生士兵凡录取 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此后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普通专升本层次学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为高等学校普通全日 制学生,学制 2 年,不得采取非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入学后不 得转专业和转学。拟录取考生个人档案应按照录取通知中新生入 学须知要求,密封后由本人自带或高职(专科)院校邮寄至我校 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办公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将个人档案 邮寄至我校,出现档案遗失、缺失等情况,由本人自行负责。
(二)教学形式
按照鄂教高函〔2024〕4 号文件精神,我校今年普通专升本学 生入校后均单独编班组织教学。
(三)学历学位证书
学生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完学业,成绩合格,按国家规
定颁发湖北文理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证书标有“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字样,学习时间为本科阶段的实际时 间。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四)就业政策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就业按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 执行。
八、联系方式
我校 2024 年普通专升本相 关信 息均在我校教务 处 网站 (http://jw.hbuas.edu.cn)发布。
联系人:金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710-3590744
咨询时间:工作日 8:30—11:00、14:30—17:00 电子邮箱:jw@hbuas.edu.cn
附件 1:湖北文理学院 2024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对高职(专 科)专业的报考范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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