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庆对外经贸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十七条 资助政策
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除上述奖助外,符合国家规定的贫困生贷款条件者,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可在家庭所在市(县、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
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http://zs.ccibe.edu.cn)和《2024年专升本学生入学指南》上公布。
第七章 学历与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 学历与学位证书
专升本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并根据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在学历证书上注明“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学历证书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条 重要声明
(一)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专升本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工作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二)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对外经贸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3-42881909
2.招生服务:
招生部门: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招生工作处
招生电话:023-42888768、42897897、42888798(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ccibe.edu.cn
招生网址:http://zs.ccibe.edu.cn
电子邮件:ccibezs@sohu.com
学校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学府路88号(合川A校区)
重庆市合川区濮湖大道368号(合川B校区)
重庆市铜梁区学府大道304号(铜梁校区)
附件:重庆对外经贸学院2024年普通专升本分专业选拔计划表.pdf (249.16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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