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庆师范大学专升本招生章程
2024年重庆师范大学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1.普通毕业年级考生
具有我市普通高职专科学籍且2024年9月1日前能够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含高职扩招和“三二分段制”“五年一贯制”等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高职阶段毕业学生)。
2.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
我校将继续单列计划,专门用于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报考“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是经省级扶贫机构登记在册并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管理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且能够于2024年9月1日前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根据国家及我市有关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技能竞赛获奖学生参加专升本招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及录取等有关要求另文发布。
说明:依据渝教学发〔2023〕14号文件内容。
(二)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
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的学生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若受过处分,截至报名时,其处分已被学校正式书面解除。
(2)学习成绩好,能顺利完成普通高职专科学业。若考试考查课有重修或补考记录的,截至报名时,其重修或补考课程成绩应全部合格。
(3)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自愿申请。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学生(含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的学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此外,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专科院校贯通分段培养智能产业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项目(以下简称,专本贯通培养项目)中,转段考核合格的高职阶段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不纳入专升本考试招生选拔范围。如学生报名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须放弃专本贯通培养项目转段资格并报所在高职专科学校和相关普通本科学校备案,不再享有专本贯通培养项目升本待遇,造成遗留问题,学生自行负责。
二、招生专业目录
三、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合格性检查加试
(一)加试安排
1.加试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5日—27日16:00
2.加试报名方式:
方式一:点击报名网址:https://www.wjx.cn/vm/Pp8MH1a.aspx进入重庆师范大学2024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专升本合格检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方式二:扫描下面二维码进入重庆师范大学2024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专升本合格检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加试时间:2024年4月28日9:30
4.加试地点: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致用楼
5.加试注意事项:
考生在2024年4月28日上午8:30携带身份证到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致用楼117报到。
为方便发放加试相关通知,请考生提前加入QQ联系群(进群备注:姓名+身份证号),群号:813972355
6.加试咨询电话: (023) 65912993 陈老师
(二)加试方式及内容
依据《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01号)、《重庆师范大学2022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面试通知》进行合格性检查。航空服务从业人员基本条件合格性检查内容为:
1.男性身高172cm—185cm,女性身高162cm—175cm;男性体重 [身高(cm)-105(cm)](kg)(±10%),女性体重 [身高(cm)-110(cm)](kg)(±10%)。
2.语言表达流畅、语音准确、语调自然;动作反应正确迅速、身体协调性好,应急反应灵活机智、准确到位;风度举止端庄稳重、从容大方,衣着协调得体;形体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
(三)结果公布
我校将在加试结束后2天内在我校教务处网站(网址:https://jwc.cqnu.edu.cn/)公示合格性检查结果,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检查结果、学校纪委举报电话等。
四、志愿填报
(一)填报方式
考生在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成绩公布后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其中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考生须合格性检查结论为“通过”者方具备被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录取的资格,请考生认真核对相关要求后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的有关要求,根据重庆市教委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文件执行。
(二)志愿填报要求
志愿填报须严格遵循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专业类别及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等。
五、录取与公示
学校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执行。
(一)在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按照重庆市教委下达的选拔指标及录取规定,以及考生的专业类别与相应招生专业对应关系进行网上录取。
(二)加试的专业,如因生源不足等原因,在第一次录取时未完成计划的,不再参加志愿征集,剩余计划由所在学校调剂到本校其他专业使用。其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将按相关规定面向全市未被录取考生进行征集志愿。
(三)技能竞赛免试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单列计划未完成时,计划用于录取毕业年级普通考生。
(四)录取结束后,学校在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网站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并将公示录取学生名单的网址发送至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同步对外公示,公示5日。录取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册并加盖公章备案存档。我校领取备案的录取名册后,依此填发录取通知书,并集中交送生源学校,由生源学校送达学生本人。
(五)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须参加加试,加试要求见第三条,合格性检查通过者方具备被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录取的资格;其余选拔专业均不进行加试。
六、住宿
专升本学生住宿,按学校安排在校期间住6人间。住宿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七、收费标准
专升本学生的收费标准严格按就读的同年级同类别同本科专业学生的规定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根据重庆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
八、学籍管理
(一)2024年9月,教务处组织相关学院和部门完成2024年专升本学生的报到注册工作。
(二)经市教委批准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升入2022级本科专业学习,学籍管理与升入专业年级相同。
(三)专升本学生不得转学和转专业。其日常管理、毕业待遇等与选拔学校相同年级、专业、性质、类别的学生相同。
(四)凡学生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要求的,学校发放国家统一制作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根据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在学历证书上注明“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凡学生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相关规定的学生,学校发放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证书。
九、咨询方式与举报电话
(一)信息咨询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
邮编:401331
咨询电话:023-65910194/65910131
(二)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网址:https://jwc.cqnu.edu.cn/
(三)监督申诉
重庆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室:023-65363403,举报信箱:jw3@cqnu.edu.cn。
若本章程内容与重庆市 2024 年“专升本”招生政策有不符之处,以重庆市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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