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法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基本情况
(一)学校标识码:4165013628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学校简介
新疆政法学院是在党中央关怀下,经教育部批准,由石河子 大学科技学院整合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办学资源转设的一所 普通公立本科院校。学校坐落于丝路重镇、屯垦新城图木舒克市, 承担着为兵团、新疆乃至国家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和新时代戍边人的职责使命。
学校坚持“基础学科齐全、政法特色突出、兵团底色鲜明” 的学科建设思路,重点打造政法类、司法警察类、涉外经济贸易 等特色专业集群。目前已设立法学院、司法警官学院、信息网络 安全学院等8个教学单位。开设有法学、国家安全学、反恐警务、 网络空间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财务管理、跨境电子商务、舞蹈学等27个本科专业。现有在编和援建教师500余名,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在籍学生10000余人。校园规划面积2600亩,已建成1500亩。
为提高学生专业素质,学校大力推进各类实验室建设,三年 来投入近4700万元建成模拟法庭、数字法庭、虚拟仿真、沙盘 模拟、监狱学物证、数智财务、计算机专业网络、电子技术物理 等20多个专业特色实验室。设有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化站点和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点。
以赛促教、以赛促学,学校师生积极参加各类竞赛。参加全 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决赛,荣获省级二等奖3项、三等奖1 项、优秀奖2项。参加思政课大赛荣获省级二等奖。参加兵团青 年教师教学竞赛,荣获文科组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 1项,文科组、理科组、思政组优秀奖7项,2024年学校荣获优 秀组织奖。参加2023年度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获 得兵团级二等奖2项,三等奖5项,国家级比赛入围2个项目并 荣获三等奖。参加兵团第十二届、第十三届“挑战杯”决赛,斩 获三等奖5项。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获得新疆赛区一等 奖3项。以研促教,以研促学,近年来,学校各层面共获得20余项国家社科、兵团社科及自治区社科联基金项目立项。
学校高度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2022年,中国政法大学率 先与我校签订对口支援合作协议并经教育部确认。截至目前,已 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13所高校签署了对口支援或战略合作协 议。2023年7月,学校正式加入全国政法高校联盟,成为“立格 联盟”成员单位。学校积极参与政法领域、地州(师市)区域建 设,与兵团司法局、兵团公安局、兵团监狱管理局、喀什地委、和田地委、第九师白杨市、第十四师昆玉市、巴楚县委、三师政法委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发挥学校资源优势,面向社会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专题培训。
新疆政法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聚 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新疆工作总目标,聚焦新时代兵团职责 使命,用胡杨精神育人、为兴疆固边服务,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 新时代兵团政法人才培养基地、政法干部培训基地、政法理论与实践研究基地。
二 、招生计划
2024年专升本招生计划,考生可通过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 方网站查询,最终计划以自治区教育厅计划主管部门下发的计划为准。
三、培养方式
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以下简称专升本)被录取的 考生统一转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基本学制一般为2年。按学校制 定的人才培养方案以及全日制本科教学要求组织教学,日常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工作由培养各二级学院负责。
四、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具有新疆(含兵团)高校正式学籍的2024年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
2.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含应届毕业生),在新疆(含兵团)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高职(专科)学习期间考试无作弊行为,报考前无未解除的纪律处分记录;
3.修完高职(专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
4.2024年8月底前可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5.身体健康,符合招生专业体检要求。
五、投档录取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划定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根据“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
六、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执行如下:
文科类专业学费3100元/每生每学年;理工类专业学费3500元/每生每学年;财经类专业学费3200元/每生每学年。
住宿费:1000元/每生每学年(4人间),800元/每生每学年(6人间)。
如果国家调整年度收费标准,学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
七、入学报到及学籍管理
(一)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普通高 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报到时不能提供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
(二)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不予为其注册学籍;
(三)学校在学生入校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学 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 予学籍注册,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 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四)经正式录取的普通专升本考生,编入我校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
(五)专升本学生进入我校学习后,不得转专业。
八、毕业证书颁发与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 格,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九、其他事宜
(一)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校2024年专升本招生工作;经学校授权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学校不委托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办理本校专升本招生 相关事宜。对假借新疆政法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三)本简章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新疆政法学院以往有 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简章不一致时,以本简章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新疆政法学院招生办公室工作地址及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工作地址:新疆政法学院科创楼
学校网站: http://www.xjzfu.edu.cn
联系电话:0998—58862220998-5886223
传真:0998-5886225
监督电话:0998-5886020
教务处学籍科电话:0998-5886070
电子信箱:zsb@xjzf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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