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程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新疆工程学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教育厅主管的普通本科院校,是国家首批百所应用型试点高校。
学校因煤而建,因工而兴,是一所传承红色基因赓续优 良传统的学校。195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方勤务部第二 预备学校163名官兵转业到新疆,组建了乌鲁木齐煤矿学校。 1985年更名为新疆煤炭专科学校,1994年更名为新疆工业 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新疆工程学院。 60多年来,学校秉承“艰苦奋斗,扎根边疆,自强不息,甘 于奉献”的胡杨精神,培植了“知行统一,追求卓越”的校 训。学校党委提出了“强党建、保稳定、抓改革、促转型、 谋发展、创一流”的工作思路,遵循“五个坚持”、抓好“五 个机遇”、提升“五个竞争力”、弘扬“五种精神”、做好 “五个服务”,朝着三个“五年目标”团结奋斗,加快推进特色鲜明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
学校共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781.7亩,校舍面积37 万多平方米。目前共有15个二级学院,1个教学部,拥有 43个本科专业,涉及工、理、经、管、艺五个学科门类。拥 有1个国家一流专业,1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 划”专业,10个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矿业工程学科入选自 治区重点学科。现有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5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2个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1个自治区级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中心,1个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 科学重点培育研究基地,1个自治区教育系统铸牢中华民族 共同体意识研究与实践培育基地,4个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 中心,1个自治区教育厅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博士 后创新实践基地。10个校级重点科研平台,61个校内实验 室,4个校企联合实验室。馆藏纸质图书115万册,电子图书54万册,中外文数据库37个。
学校坚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有教职工1237人,专 任教师802人,其中:博士学位教师107人,硕士及以上学 位教师710人,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281人;“双师双能型” 教师318人,占专业教师的56%以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 议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 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安全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自治区两批“2+5”重点人才计划入选62人,其中“天池英 才”引进计划38人,创新拓展智力援疆12人,智力援疆创 新拓展人才计划“小组团”援疆团队2个,入选“天山英才”计划12人。
学校大力提升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近年来,学校 承担国家、自治区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494项,国家自然科 学基金项目21项、省部级项目81项。获自治区科技进步奖 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现有2个天山创新团队,建成新疆工程学院援疆高校西部能源发展研究院及25个研究所、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新疆研究院等。建有158个产教融合基地,153个就业基地。学校牵头成立了新疆工程学院煤炭煤电煤化工产教融合联盟。
学校聚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高度重视学生素质教 育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20000人。 今年,学生获省级以上创新创业项目立项64项,参加各类 学科专业竞赛获省部级以上奖项510项,毕业生就业率持续 在全疆本科院校中名列前茅。60多年来,学校已为社会输送 了10万余名毕业生,他们中的大多数已成为新疆煤炭行业 骨干和工业领域的主力军,为新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学校将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新疆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锚定 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目标,聚焦新疆“八大产业集 群”建设,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办好人民满意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团结奋斗。
二、招生专业
新疆工程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专业。
三、招生对象、报考条件及考试录取
(一)招生对象
1、具有新疆(含兵团)高校正式学籍的2024年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
2、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含应届毕业生),在新疆(含兵团)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高职(专科)学习期间考试无作弊行为,报考前无未解除的纪律处分记录;
3、修完高职(专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
4、2024年8月底前可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身体健康,符合招生专业体检要求。
5、除数字媒体艺术和国际商务专业外,我校其他专升 本专业需专科在读期间数学成绩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 的毕业要求,方可报考。录取后需提供专科在读期间数学成绩合格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免试入学和加分录取政策、报名与资格审核、考试和录 取等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四、体检
新疆工程学院招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五、培养方式
专升本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校为专升本学生制定专门培养方案,学制两年,根据录取情况实行单独编班。
六、学费标准
专升本学生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为6000元/年·生,其他专业学费3500元/年·生。
七、学籍管理
1、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全日制本科生教学、管理规定 对专升本学生进行统一管理。学校将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审 查。报到时不能提供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2、在学生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 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
3、专升本学生不得申请调整专业,基本学制为2年。在校期间管理与我校其他全日制本科专业学生同等要求。
八、毕业证书发放和学位授予
专升本基本学制一般为2年。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 课程且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学校颁发新疆工程学院普 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标注“在本校专科起点 XX专业本科学习”。对达到新疆工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九、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及联系人:
报名及资格审查:教务处 姚老师
电话:0991-7977138
填报志愿及录取:招生就业处 穆老师
电话:0991-7977269
纪检监督电话:胡老师
电话:0991-7977126
2.学校网址:https://www.xji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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