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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科技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简章

来源:诚为径教育   时间: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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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报考学校自命题科目的考生请关注“珠海科技学院招

  生就业 ”微信公众号和珠海科技学院招生网相关信息发布。

  “设计基础 ”考试注意事项:1.答卷纸和草稿纸由考场提供; 2.考生自带设计作图用具和材料;3.考生自带画板或画夹,要求 不大于4 开并且干净(无任何图案、 图形等痕迹);4.除圆规、 直尺、三角板之外,禁止携带任何其他辅助制图工具。

  四、录取批次及类别设置

  2025 年普通专升本设置提前批、普通批、建档立卡三个录 取批次。我校在普通批、建档立卡批二个录取批次有招生计划。 普通批为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 艺术学 8 个学科门类的招生专业。建档立卡批次仅限建档立卡 考生报考,在普通批次录取完成后进行录取。

  五、招生专业计划》》点击查看》》珠海科技学院 2025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拟招生专业

  六、志愿填报

  2025 年普通专升本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考试成绩公 布后,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按院校专业组模式进行志愿填报。

  考生只能按自身报考的考试科目组选择相应院校专业 组志愿及专业志愿进行填报。

  志愿填报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请留意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相关通知。 七、录取

  (一)普通专升本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按考生类

  别(建档立卡考生、普通考生)、专业基础课分别划定三科 总分(2 门公共课+1 门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综合课两条最低 控制分数线。

  (二)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对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

  均已上线的考生,按其四科总分和院校专业组计划 1:1 比例, 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学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四科 总分高低排序择优录取,不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三)考生成绩排位规则详见《广东省 2025 年普通高 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

  (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 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 精神,符合上述相应报考条件的高职应届毕业生,在世界技 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 ” 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以保送录取本科层次职业 学校和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考生向学校提交相关资料申请

  保送生资格,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向省 招生办进行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五)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下称原建档立卡)考生 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六)2025 年普通专升本继续实行征集志愿。在正式投 档录取结束后,若因上线生源不足、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等 原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省统考专业,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录 取,征集志愿录取按省招生办有关办法执行。专业综合课为 学校自行组织命题的招生专业不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八、收费标准

  被录取考生入学收费标准: 艺术类专业:

  含视觉传达设计、动画、音乐表演、音乐学(师范类) 专业。

  学费:34000 元/生·学年,住宿费:待定。 普通类、体育类专业:

  学费:31000 元/生·学年,住宿费:待定。

  九、普通高校专升本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学时

  要对新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 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学籍 注册后三个月内,招生院校应对学生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 件、身心健康情况等入学资格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 取消学籍。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各普通高等学校

  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 中 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 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 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 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 号)及 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 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 号)要求执行,复检不 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普通专升本录取的考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 习。学校对普通专升本学生可采取插班就读、独立编班等形 式开展教育教学,并按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相关管理办法管理。 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 XX 专 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 发毕业证的实际时间填写。

  十、普通高校专升本毕业与就业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 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 颁发珠海科技学院毕业证书。

  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符合《珠海科技学院学士学位 授予条例》规定者,授予其珠海科技学院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我校本科毕业生相 同。

  十一、联系方式与地址 部门:招生与就业处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安基东路 8 号

  邮编:519041

  电话:0756-7626272

  网址:https://zsb.zcst.edu.cn/

  十二、其他

  实施过程中,如上级主管部门对相关政策有新的规定,

  按新规定执行。

如果有专升本相关问题咨询,欢迎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诚为径教育,有专业老师免费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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