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省教育厅学生处将拟录取名单进行学历比对核查后,将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数据交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我校依据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录取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五条 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湖南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当年报考专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规定以及我院新生入学体检要求执行。专升本新生入学后需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体检和专业复查,凡复查不合格或经核实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录取学生无正当理由超过我院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第十八条 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网网址:http://zs.csust.edu.cn,联系电话:0731-85834715,电子信箱:cslgzb@csust.edu.cn,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0731-85258529。
学院通过长沙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招考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学校官方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通知,均视为送达,因考生本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二十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专升本招生工作,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和辅导,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长沙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附件:1.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2025年专升本考试土木工程专业综合科目考试大纲
2.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2025年专升本考试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综合科目考试大纲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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