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岛黄海学院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注:1.本部分招生计划专项用于录取高校推荐考生,不含自荐生计划。
2.根据国务院、教育部的部署和山东省教育厅的安排,2020年山东省专升本将进行扩招,我校各专业专升本高校推荐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最终公布为准。
第十七条专升本统一考试报名和考试时间
(一)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含高校推荐考生和我校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合格的自荐考生)请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登录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zsb.sdzk.cn),填报本人基本信息,同时选报一个与本人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招生专业,并缴纳相关费用。选报专业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二)2020年普通专升本全省统一考试具体时间、考试科目等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八条专升本志愿填报
专升本统一考试成绩公布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高校推荐考生的成绩和招生计划,分专业划定填报志愿资格线。达到填报志愿资格线的高校推荐考生和自荐考生,根据其在统一考试报名时选择的专业,登录“信息平台”(http://zsb.sdzk.cn)填报志愿。高校推荐考生可以填报所报专业内的任何高校,很多填报25个院校平行志愿及“是否服从院校调剂”志愿;自荐考生只能填报所报专业内其获得自荐资格的高校。志愿填报日期及具体办法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九条投档、录取规则
(一)高校推荐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
(二)我校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且报考了我校的自荐考生如果达到相应专业投档分数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不占用高校推荐考生计划)。未达到我校相应专业投档分数线的自荐考生不予投档录取。
(三)免试生和退役士兵考生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学校专升本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各专业对外语语种不限,但学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二十一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寄发通知书、电话查询、登陆青岛黄海学院招生信息网及微信公众平台查询等。
第五章 收费标准、退费办法及奖贷措施
第二十二条收费标准
(一)学校2020年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2020级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招生代码 | 招生专业 | 学费标准(元/年)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22800 |
080207 | 车辆工程 | 22800 |
120202 | 市场营销 | 22800 |
120601 | 物流管理 | 22800 |
120801 | 电子商务 | 22800 |
120902 | 酒店管理 | 22800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2800 |
120204 | 财务管理 | 23800 |
040106 | 学前教育(师范类) | 24800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24800 |
(二)学校专升本住宿费按宿舍类型收取,标准为:1500-3000元/年。
第二十三条学生退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关于退费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学校制订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勤工助学活动实施办法》、《特困生临时补助金制度》和《特困生学费减免政策》等相关的资助政策;建立了奖学助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按教育部、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协助其在生源所在地办理助学贷款手续;学校每年还提供勤工俭学岗位来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新生报到及资格复查
第二十五条被我校录取的专升本学生请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专科毕业证等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不能提供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的,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请及时通知学校,否则逾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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