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烟台理工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注:烟台理工学院(原烟台大学文经学院)
第一章 总则
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是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为了保证2020年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0]1号)要求,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大学文经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条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烟台大学文经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烟台大学文经学院 学校代码:13359,志愿代码:D359。
第五条学院位置及环境: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00号(烟台大学南校区相邻),东临黄海,西依青山,风景秀丽。邮编264005
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本科 独立学院
第七条创办时间及基本情况: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成立于2003年,为全日制本科层次普通综合类高校,是国家教育部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目前在校生14000余人。2005年学院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独立学院办学条件和教学工作专项检查;2006年在教育部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1号令)落实情况的检查中得到专家一致好评;2012年顺利通过山东省独立学院综合检查和山东省学士学位授予考察评审;2015年当选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常务理事单位。学院先后获“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山东省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普通高校学生宿舍管理优秀单位”“山东省高校后勤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校园绿化与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先后8次获“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山东赛区优秀组织奖”。2019年山东省“最佳声誉高校”,2019年山东省“招生宣传最具公信力高校“等。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专升本招生政策和确定专升本招生计划,讨论决定专升本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烟台大学文经学院专升本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专升本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烟台大学文经学院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烟台大学文经学院纪检委对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烟台大学文经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和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及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三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四条录取原则: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0]1号)要求,
对提档的山东省2020年专升本高校推荐和考生自荐学生,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免试生和退役士兵考生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五条新生复查:未能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不得报到入学,并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专升本新生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由学校负责清退,并负责善后事宜。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第十六条调整专业政策:专升本类学生不得申请调整专业。
第十七条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院官方网站、招生信息网,招办咨询电话等。
第十八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学生奖、助、贷政策
招生计划、收费标准:
学费按教育成本收费,住宿费执行2020级新生相应收费标准。
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 | 计划人数 | 学费(元) |
030101k | 法学 | 50 | 16000/学年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40 | 16000/学年 |
080207 | 车辆工程 | 40 | 16000/学年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0 | 16000/学年 |
082701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40 | 16000/学年 |
120103 | 工程管理 | 100 | 16000/学年 |
120201k | 工商管理 | 40 | 16000/学年 |
120202 | 市场营销 | 100 | 16000/学年 |
120203k | 会计学 | 100 | 17000/学年 |
120206 | 人力资源管理 | 40 | 16000/学年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0 | 16000/学年 |
050101 | 汉语言文学 | 50 | 16000/学年 |
050262 | 商务英语 | 30 | 16000/学年 |
学生奖、助、贷政策:
1.我院在校生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 /学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祥隆奖学金3000/学年、学院设立院长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学习优秀一、二等奖、学习进步奖。助学金:在校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不同,分为一般困难、困难、特别困难三档,分别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2200元、3300元及4400元。
2.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九条学历证书颁发形式: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4年。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本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第二十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退学学费规定: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编印专升本考试有关资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烟台大学文经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5-6915009传真:0535-6915078
E-mail: wjxyzb@yt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wenjing.ytu.edu.cn/zsxx/index.asp
通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00号
邮编:26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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