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潍坊理工学院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2020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理工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三条 潍坊理工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潍坊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五条 学校全称:潍坊理工学院;学校代码:13379。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办学类型:民办高校。
第七条 学校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八条 办学地点:
主校区:潍坊理工学院主校区(青州市云门山南路9888号)。
中心校区:潍坊理工学院中心校区(潍坊市经济开发区民主街7777号)。
第九条学校概况:潍坊理工学院,前身为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是2005年6月经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9年6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转设为潍坊理工学院。学院占地740067平方米,主校区(青州)建筑面积305426平方米。
学校秉持“文化优先、体育优先、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校企一体化,产学研用一体化”办学模式,以“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为宗旨,强化基础知识,注重人文涵养教育,突出能力培养,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理想与责任,富有创新品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
设有新能源工程学院、生物与化学学院、智能康养与护理学院、教育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航空服务与酒店管理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文体学院、新松机器人学院、大数据学院、现代农业与环境学院、音乐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与传播学院14个二级学院和数理学部、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三个教学机构,设有37个本科专业,22个专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教育学、艺术学等7大学科门类。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潍坊理工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专升本招生政策和确定专升本招生计划,讨论决定专升本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潍坊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潍坊理工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潍坊理工学院纪检委对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三条 招生机构:学校成立由校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 招生政策:执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0〕1号)等专升本招生工作文件。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0〕1号)公布为准。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人) | 学费标准(元/年/生) |
电子信息工程 | 40 | 150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0 | 15000 |
人力资源管理 | 40 | 15000 |
旅游管理 | 40 | 15000 |
学前教育(师范类) | 150 | 15000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0 | 15000 |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 40 | 15000 |
英语(师范类) | 50 | 15000 |
数字媒体艺术 | 40 | 16000 |
视觉传达设计 | 90 | 16000 |
广播电视编导 | 40 | 16800 |
环境设计 | 40 | 16000 |
合计 | 650 |
第十六条 招生对象:凡是符合《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0〕1号)规定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2020年专升本招生专业。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依据专升本考试分专业成绩,对投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录取名单在潍坊理工学院网站(http://www.wfit.edu.cn/)公布。
免试生和退役士兵考生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不限制语种。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按照教育成本收费,执行2020级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标准,宿舍标准:每生每年住宿费1440元。学费标准如有变动,届时按山东省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退学学费规定: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有关退费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第二十一条 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和专科毕业证书等,按规定时间到我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不能提供专科毕业证书的,不得报到入学,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在学生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面向山东省招生。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4年。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授予潍坊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潍坊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潍坊理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编印专升本考试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潍坊理工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主校区:潍坊理工学院主校区(青州市云门山南路9888号)。
中心校区:潍坊理工学院中心校区(潍坊市经济开发区民主街7777号)。
邮政编码:262500
招生咨询电话:0536—3091155,3091166
E一mail:wfitzsb@wf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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