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2.普通考生录取。普通类考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5月15日左右进行。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参照本校其他专业录取率的平均水平合理确定该专业普通考生的录取率。
3.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不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10个百分点的比例。具体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常规录取率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以该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进行计算),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
4.追加计划。录取过程出现的考生同分成绩,脱贫家庭毕业生及免试生录取计划不足等情况时,我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报省教育厅统筹研究后增加追加计划。脱贫家庭毕业生考试成绩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需要追加计划,但纳入学校该专业录取比例的计算基数。
5.公示。录取结束后,我校及时将录取数据(含考生成绩、拟录取名单、照片、免试生、脱贫家庭毕业生信息等)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无误后,于6月5日左右在学校官网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后,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6.毕业资格审核。7月5日前对拟录取的应届毕业考生资格进行审核确认,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省教育考试院将我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学籍管理部门进行毕业资格审核,经对录取名单与其在学信网上的学籍学历信息进行比对核查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核查结果办理最终录取手续,我校对通过核查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收费标准
(一)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有关文件规定,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130元/人,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我校缴费。
(二)学习期间收费标准根据省发改委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学杂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每学年开学报到时交清。
八、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
九、其他事项
1.本招生章程在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教务办网站发布,专升本考试招生动态信息及相关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教务办网站。
2.本章程发布后,如果有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以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本章程由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
3.学校设立“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730-86448845,及时解答学生的咨询问题,联系人:杨老师。
4.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正在开展独立学院转设工作,“专升本”学生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学籍管理,学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教育部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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