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学院2022年专升本考试招生章程
2.免试生测试。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学生的免试招生实行免文化课考试,我校依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取得的测试成绩作为录取的依据。退役大学生士兵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测试。免试生的测试时间拟定于4月23-24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方案将在我校教务处网站公布。
3.准考证领取。我校将于5月上旬完成考生考试考场安排,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
七、录取
我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录取。
1.免试生录取。免试生的录取工作于4月25日前完成。根据考生的综合测试成绩,结合考生获奖情况、考生志愿、高职在校期间或服役期间的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退役大学生士兵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2.普通考生录取。普通类考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5月15日左右进行。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参照本校其他专业录取率的平均水平合理确定该专业普通考生的录取率。
3.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不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10个百分点的比例。具体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常规录取率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以该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进行计算),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
4.追加计划。录取过程出现的考生同分成绩,脱贫家庭毕业生及免试生录取计划不足等情况时,我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报省教育厅统筹研究后增加追加计划。脱贫家庭毕业生考试成绩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需要追加计划,但纳入学校该专业录取比例的计算基数。
5.公示。录取结束后,我校及时将录取数据(含考生成绩、拟录取名单、照片、免试生、脱贫家庭毕业生信息等)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无误后,于6月10日左右在学校官网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后,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6.毕业资格审核。按照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对拟录取的应届毕业考生资格进行审核确认,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省教育考试院将我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学籍管理部门进行毕业资格审核,经对录取名单与其在学信网上的学籍学历信息进行比对核查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核查结果办理最终录取手续,我校对通过核查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收费标准
1.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有关文件规定,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130元/人,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我校缴费。
2.学习期间收费标准根据省发改委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学杂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每学年开学报到时交清。
九、复查及体检
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及身体条件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
十、学籍学历管理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学习两年(本科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学习三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照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招生章程在长沙学院官网及教务处网站发布,考生可在教务处网站查阅专升本考试招生动态信息及相关通知。
2.本章程发布后,如果有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以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本章程由长沙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3.专升本工作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98号
4.本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也不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或组织复习培训。请各位考生依据考试大纲自主复习,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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