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0]3 号)精神,结合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一、2020年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2020 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以下简称“普通考生”)。考生毕业院校为我省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以及举办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教育的成人高等学校。
(二)报名条件
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报考时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
二、2020年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
我校 2020 年共有经济学等 12 个本科专业招收“普通考生”的专升本,招生计划共 610 人,具体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2020 年普通专升本各专业招生计划》(附件 1)。
本招生简章所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是计划招生人数。报名结束之后、考试之前,根据报名情况,我校将适当调整相关专业招生计划数,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增减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2020年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普通专升本报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 年 6 月 28 日 8:00—7 月 1 日 23:00。
2.报名平台:符合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网址为 http://zsb.e21.cn)进行网络报名,选择“普通考生”类型报考我校(具体报名流程请登录报名平台查看《考生须知》)。考生认真填写各项信息,对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3.报考专业: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与本人专科专业相关的本科专业。我校院校代码为 13256,各本科专业代码见附件 1。
(二)资格审核
1.学校 7 月 2 日 8:00—18:00 对考生志愿进行审核,志愿信息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更改志愿信息;志愿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 7 月 3 日 8:00-17:00 更正一次志愿信息。学校 7 月 4 日8:00-17:00 对更正志愿的考生进行志愿终审。
2.志愿审核确认通过的考生可在 7 月 2 日 8:00—7 月 5 日 14:00在报名平台下载并打印专升本报名申请表(打印后要在“申请须知与承诺”一栏手写签名),7 月 3 日 8:00—7 月 10 日 18:00 登陆我校官网的专升本信息平台提交审核材料(本人身份证及专科毕业证照片,考生报名申请表(签字版)及个人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并按 80 元/人的标准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
3.在报名平台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登陆我校专升本信息平台提交审核材料或逾期未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考试费缴纳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一律不再退费。
4.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生、考试、录取、报到等工作全过程,在整个专升本各工作环节,一旦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一律取消考生报名、考试、录取、报到资格。
四、2020年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普通专升本考试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科目为英语(不含听力),总分 100 分;各专业课科目总分均为 150 分。各专业具体专业课科目和参考教材见《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2020 年专升本考试科目及参考教材》(附件 2),各科目考试大纲见《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20 年专升本考试大纲》(附件 3)。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2020 年 7 月 28 日(星期二),公共课科目英语考试时间:9:00—11:00,专业课科目考试时间:14:30—16:00。考试当日,我校为考生免费提供中餐和午休场地。
2.考试地点:考场设在我校教学楼,各考场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考试形式:除音乐学专业《专业综合》科目的《钢琴、声乐、器乐(三选一)》采用现场演奏的形式考核外,其他科目考试形式均为笔试、闭卷。
(三)考试入场流程
1.考生于 7 月 21 日至 27 日登陆我校专升本信息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持 2020 年专升本考试准考证和个人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生应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进入我校时,应自觉佩戴口罩,接受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并做好信息登记。
3.考生体温如果出现异常,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到指定地点休息。十分钟后再次测量体温,若体温正常可进入学校参加考试,如果体温仍然异常,则考生进入备用考场参加考试,并按照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处理。
(四)成绩发布
考试结束后,学校及时发布考生成绩。考生可根据学校官网的通知登录我校专升本信息平台查询个人考试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为公共课科目英语与专业课科目的成绩总和。
(五)成绩复查
考生对本人成绩如有疑问,须在成绩公布 3 日之内向我校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同时填写成绩复查申请表,发至指定邮箱。学校将及时组织专人进行复核,并在 7 日内给予答复。
五、2020年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普通专升本录取
(一)录取标准
我校依据考生两门课程考试的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同专业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公共课科目英语成绩较高者优先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补录方法
若我校已完成招生计划,不再进行补录。如我校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统一在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供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报名补录。报名补录考生专科所学专业应与报名我校补录的本科专业相关。我校根据公共课科目英语成绩对报名参加补录的考生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同专业考生英语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科目成绩(折算成百分制)较高者优先确定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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