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亳州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监督电话:0558-5367061
(四)成绩公布及查分
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bzuu.edu.cn/zzxx/)查询成绩。考生对自己的成绩如有异议,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 2020 年专升本考试查分申请表,如实填写信息,传真至我校招生办(0558-5367133)或发至邮箱 1018583912@qq.com,由我校汇总核查,核查结果如发现有错误,将进行更正,并通知考生,核查无误的不予通知。具体时间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通知确定。
八、录取规则(一)免试政策
1.退役士兵: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
2.获得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考生,所学专业和所获奖项与报考专业相关或相近,并提供免试相应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录取。应届毕业生免试计划不高于各专业报考人数的 10%。如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数高于各专业报考人数的 10%,则按照如下规则排序: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如出现免试条件并列且为免试录取名额最后一名时,则将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具体由资格审核小组提出意见,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决定。未能获取免试资格的考生可以参加后续的考试。
(二)录取办法
1.录取排序:先录取免试生,再录取考试生;
2.录取成绩:单科分数退役军人不少于 30 分、应届毕业生不少于 45 分,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军人分专业单独排序)。当总分相同时,按两门专业课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专业课总分也相同,再按专业课 2 成绩排序;如总分和专业课分数都相同,则按照公共课成绩排序,理科按数学成绩排序、文科按语文成绩排序。
3.退役士兵录取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 50%且不低于学校总体录取率,如果退役士兵单列计划不能足额完成,则将计划空余名额调至相同专业。
4.当有若干考生总分、单科成绩完全相同,且排名为录取的最后一名时,则将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且所学专业和报考专业应相关或相近,具体由录取工作小组提出意见,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决定。
(三)校内计划调剂
我校总计划未完成时,按照各专业计划比例,先进行校内招生计划调剂,校内计划调剂的顺序为:首先是退役士兵计划调剂;其次是文科(公共课为大学语文、英语)、理科(公共课为高等数学、英语)内部调剂;最后是文理科之间计划调剂。
1.退役士兵计划调剂:当总计划未完成且未被录取的退役士兵中尚有合格生源时,按报考专业先录取退役士兵,具体按“(二)录取办法”执行。
2.文理科内部计划调剂:退役士兵计划调剂后,如总计划仍有缺额,进行文理科内部计划调剂,即文科计划在文科专业内调剂,理科计划在理科专业内调剂。调剂的办法是在未被录取的合格生源中,按“(二)录取办法”执行。
3.文理科之间计划调剂:文理科内部计划调剂后,如总计划仍有缺额,进行文理科之间计划调剂。调剂的办法是在未被录取的合格生源中,按“(二)录取办法”执行。
(四)校际调剂
校内计划调剂完成后,总计划仍有缺额时,如果是联考专业(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物流管理、商务英语、中药学)计划缺额,当参加联考专业的外校考生生源充足且符合我校录取的条件时,接收参加相同专业联考考生的校际调剂,按照“(二)录取办法”执行。当参加联考专业的外校考生生源不充足,接收参加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联考考生的校际调剂,按照“(二)录取办法”执行。商务英语相近专业为英语,中药学相近专业为药学。
如果是非联考专业(文化产业管理、生物工程、酿酒工程、制药工程、运动康复、电子商务、应用统计学)计划缺额,当参加联考专业的外校考生生源充足且符合我校录取的条件时,我校将把非联考专业的剩余计划按比例调剂到联考专业,接收参加相同专业联考考生的校际调剂,按照“(二)录取办法”执行。当联考专业的考生生源不充足,接收参加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联考考生的校际调剂,在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生源内,按照“(二)录取办法”执行。生物工程相近专业为食品质量与安全,应用统计学相近专业为数学与应用数学,文化产业管理相近专业新闻学、数字媒体技术。
九、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一)普通专升本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学习 2 年,完成本科阶段学历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亳州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院教〔2017〕25号)执行。
(二)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三)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四)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十、其他须知
(一)报到及复查
1.新生持毕业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2.考生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3.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如有其它问题,按上级有关规定和《亳州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处理。
(二)建档
录取考生纸质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密封后寄送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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