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通知
2.合作专业对应申请。4月30日前,由“推荐院校”根据签署的协议,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zhuanshengben.jsu.edu.cn/t)完成与本科学校合作专业的对应申请(学生网上报名的前提)。
3.学生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只能报考1所“接收院校”。5月1日-10日,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须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zhuanshengben.jsu.edu.cn)注册并完成网上报名。
4.上报推荐名单。
(1)“推荐院校”组织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免试推荐审查表》(见附件2),并经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5月20日前由“推荐院校”报省教育厅职成处审查。5月27日前,省教育厅将核查结果反馈学校。
(2)“推荐院校”将完成公示且无异议后的所有推荐名单报“接收院校”汇总,5月30日前由“接收院校”提交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查。 6月6日前, 省教育厅将核查结果反馈学校。
5.选拔考试。7月15日前完成“专升本”选拔考试,具体时间由各“接收院校”自主确定。
6.确定录取名单。“接收院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和免试推荐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并公示。7月31日前各“接收院校”将公示无异议确认后的录取注册备案名单(含免试推荐录取注册备案名单)加盖学校公章,上报省教育厅高教处。省教育厅将“接收院校”上报的录取注册备案名单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学历管理平台的学生学籍学历信息进行比对核查,8月8日前将比对核查情况反馈“接收院校”。其中,核查无误的学生予以录取注册备案,由“接收院校”按照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有关规定,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比对核查未通过的学生不予录取备案。
公示结束后,因学生自动放弃“专升本”或其他情况出现的缺额一律不办理补录。
所有推荐名单、录取名单均须在学校校园网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
上报材料联系人:省教育厅职成处刘彦奇,联系电话:0731-84714937;省教育厅高教处张琳,联系电话:0731-84714932。
五、严守纪律规定,加强监督管理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专升本”工作监督管理机制,全程参与监督。对于工作中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搞变通、打折扣的行为,重点整治,坚决纠正,对违规操作或徇私舞弊者严肃追责问责。
2.完善考试巡视制度,采用省级抽查巡视、校级常规巡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巡视。各“接收院校”应在考试开考前7天向省教育厅报告考试时间,省教育厅将在考试期间派出巡考员监督、检查考试实施情况。考试结束后3天内,巡考员要向省教育厅高教处书面报告考试实施情况。
六、其他
本通知与《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8〕1号)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未表述的内容以湘教发〔2018〕1号为准。
1.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自命题和考务工作指南
2.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免试推荐审查表
3.“推荐院校”“专升本”签约合作情况统计表
4.“接收院校”“专升本”签约合作情况统计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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