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东医科大学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三)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精神,符合上述相应报考条件的高职应届毕业生,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以保送录取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
考生向我校提交相关资料申请保送生资格,经我校审核同意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向省招生办进行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四)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省将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下称原建档立卡)考生按一定比例安排原建档立卡考生招生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五)2025年普通专升本继续实行征集志愿。在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省统考的专业综合课的专业,若因上线生源不足、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等原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将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录取;我校专业综合课校考的专业,不参与征集志愿录取。
八、收费标准
学费:护理学、中药学、康复治疗学专业6960元/年,药学及预防医学专业7656元/年,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5510元/年;住宿费按照合作院校收费标准收取,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为430-1530元/年,肇庆医学院为1200-1500元/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为1100元/年。若2025年广东省政府有新的收费标准,按新标准执行。
九、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学生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情况等入学资格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我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普通专升本录取的考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学校对普通专升本学生可采取插班就读、独立编班等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并按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相关管理办法管理。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十、毕业与就业
普通专升本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十一、咨询、监督与申诉
(一)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769-22896175
电子邮箱:
gdmuzsb-bg@gdm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gdmu.edu.cn
微信公众号:gdmuzsb(广东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 址:东莞市松山湖科技园新城路1号
(二)监督与申诉
监督电话:0769-22896227
如果有专升本相关问题咨询,欢迎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诚为径教育,有专业老师免费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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