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之美,进学有为——学历提升!

湖南2022年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来源:诚为径教育   时间:2022年03月02日
分享:

1.报名

(1) 报名条件:上一年度退役的湖南省属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服役期间没有受过处分;

(2) 报名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户口证明、士兵退役证复印件。报名时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查。

(3) 报名时间:每年的3月1日-20日(公休日除外),逾期不接受报名。

(4) 报名地点: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联系电话:0731-82816660。

2.考试:省教育厅将根据退役专科毕业生报名的专业分布情况,指定1-2所本科院校接受退役士兵参加考试,每个专科专业限指定1所学校。凡自愿报名参考的到指定学校参加对应专业的“专升本”选拔统一考试,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成绩要求由“接收院校”确定。

3.录取:各专业按报名人数50%的比例确定录取人数,指定接收退役士兵的本科院校对参考的退役士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单独划线录取(计划单列)。统一录取后不办理补录,有关学籍管理及其他事项与当年普通“专升本”的学生相同。

第十条 “专升本”学生的学籍管理。

(一)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应在“接收院校”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由“接收院校”进行本科学籍注册,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接收院校”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必须联系“接收院校”办理相关手续。“接收院校”对“专升本”学生进行注册时必须严格审核专科学历注册信息,确保本科学籍注册信息与专科学历注册信息一致。

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其个人档案由“推荐院校”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整理后,统一移交“接收院校”。

(二)“专升本”学生属于特定考试形式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普通本科。

(三)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由“推荐院校”及时发放专科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专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专升本”学生直接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普通本科院校学习两年(本科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学习三年),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规定,本科毕业证书内容必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达到学位授予要求的,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 “专升本”工作时间要求。

(一)协议签署时间。2月底前合作双方完成协议的签署,并由“接收院校”汇总报省教育厅备案。3月10日前,由“推荐院校”根据签署的协议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zsb.hnadl.cn/t)完成与本科学校合作专业的对应申请(学生网上报名的前提)。

(二)网上报名时间。3月15-25日,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须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zsb.hnadl.cn)注册并完成网上报名。4月10日前,“推荐院校”确认推荐名单并按要求完成公示,将公示无异议后的推荐名单报“接收院校”汇总,由“接收院校”提交省教育厅审查。4月25日前,省教育厅将审查名单反馈“接收院校”。

(三)选拔考试时间。5月25日前,“接收院校”完成选拔考试。6月15日前将公示无异议后确认的选拔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省教育厅在6月30日前将通过审查的注册备案名单反馈“接收院校”。

(四)学籍注册时间。各“接收院校”必须在9月30日前完成“专升本”学生的学籍注册工作,逾期不得再办理入学和注册手续。

第十二条 “专升本”工作纪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专升本”工作的高校必须高度重视,严肃认真组织好“专升本”工作,成立由校(院)长牵头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切实加强对“专升本”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严肃工作纪律。必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及学校制定的推荐、选拔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全面实行阳光选拔。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监督,学校的推荐和选拔办法、推荐名单、录取名单(含考试成绩)等要全程公开、公示,各环节的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

(三)严禁乱收费。“专升本”工作的相关费用由“接收院校”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予以保障,严禁以任何名义违规向“专升本”学生收费。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高校的“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必须严格按教育部及本办法的有关要求和程序执行,具体步骤如果出现问题或异议必须及时妥善处理,因工作差错或延误处置引发遗留问题的,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对违规操作或徇私舞弊者,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15〕4号)同时废止。

来源:湖南省教育厅

  以上便是关于湖南2022年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详细介绍了!如果对统招专升本还有其他疑问,比如专升本考试科目或者专升本分数线!如果本网站无法解决您的问题,欢迎与诚为径专升本老师联系,我们都会免费为大家解答,更有科目习题供大家练习!

  感谢您阅读湖南2022年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本文出自:诚为径统招专升本网,转载需带上本文链接地址:https://tzzsb.cwjedu.com/ksap/8412/p2

1 2
温馨提示:
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诚为径教育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专升本备考交流群

专升本备考交流群

诚为径为大家带来湖南2022年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第...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用户协议 网站地图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A座2628
版权所有:湖南晨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第4301042021097号

免责说明:本站部分内容由诚为径教育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