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工商学院2023年专升本《国际贸易实务》考试大纲
一、总纲
本大纲适用于:安徽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安徽省高校毕业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考试是国家承认的招收专科学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选拔性考试,旨在考核学生对于本课程是否达到进入本科学习水平的基本要求。考试需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本大纲旨在规定课程学习和考试的内容和范围,是实施课程考试的重要依据,也是指导学生高效学习的纲领性文件,有助于考试标准的规范化和具体化。
本大纲的制定旨在贯彻国家和安徽省的相关要求,依据有关政策文件,根据“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原则,实现培养国际贸易高级应用性人才的目标。考查内容以逐笔成交的、货币结算的单边出口贸易实务为主线,以交易条件和合同条款为重点,以国际贸易惯例和法律规则为依据,使学生掌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及合同订立和履行的基本环节和一般做法。考试以国际贸易实务相关理论知识为基础,强调课程的综合性和实践应用性,通过对各章节知识要点的扎实掌握和融会贯通实现创新性。
二、学科考查内容纲要
(一)考核目标与要求
本课程考试参考书目:《国际贸易实务》(第二版),牛慈康编著,对外经贸大学出版社,2021年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在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课程体系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通过对国际货物贸易买卖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及合同订立和履行的基本环节的教学,培养学生对国际贸易实务相关领域的学习与探究兴趣,解决国际贸易实务领域基本问题与现象的能力,使得学生具备更为扎实和全面的学科素养。具体包括:
1.能力目标
在我国对外贸易的方针政策指导下,进行对外贸易的磋商与谈判;
了解有关国际惯例和法律规则,并能够结合自身学习、生活、工作,予以灵活运用;
能够根据企业的经营意图,制定有利的合同条款等。
2.知识目标
掌握合同的标的条款,包括品名和规格、数量和包装;
掌握商品的价格条款,包括贸易术语与出口成本核算;
掌握货物的交付条款,包括运输方式与保险;
掌握货款的结算工具与方式,包括票据、汇付、托收和信用证;
掌握争议的预防与处理,包括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掌握出口交易的磋商与履行,包括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
3.素质目标
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社会责任意识以及诚实经营的品德;
培养学生良好的人际交流与沟通能力;
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在实践中不断创新的能力;
培养学生吃苦耐劳的敬业精神和职业素养。
(二)考试范围与要求
考试范围主要以交易条件和合同条款为重点,主要包括合同的标的、商品的价格和贸易术语、货物的交付、货款的结算、争议的预防与处理、出口交易的磋商与履行等主要内容。具体考查内容如下: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第一章 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及包装
第一节 商品的品名(一般)
第二节 商品的品质(次重点)
品质的表示方法、品质机动幅度和品质公差
第三节 商品的数量(次重点)
数量的确定、数量的机动幅度
第四节 商品的包装(次重点)
运输包装的标志、中性包装和定牌生产
第二章 进出口商品的价格
第一节 贸易术语(一般)
第二节 主要贸易术语的解释(重点)
FOB、CFR、CIF、FCA、CPT、CIP
第三节 其他贸易术语的解释(次重点)
EXW、FAS、DAP、DPU、DDP
第四节 进出口价格的掌握(重点)
进出口商品的成本核算
第五节 进出口商品价格的核算(重点)
出口价格的核算
第六节 佣金和折扣(次重点)
佣金、折扣
第七节 合同中的价格条款(重点)
合同中价格条款的组成
第三章 国际货物运输
第一节 海洋运输方式(重点)
班轮运输、租船运输
第二节 其他运输方式(一般)
第三节 合同中的装运条款(次重点)
装运时间、分批装运和转运
第四节 海运提单(重点)
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海运提单的种类
第四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第一节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风险和损失(重点)
风险、损失
第二节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2009版)(次重点)
责任范围、除外责任、责任起讫、附加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第三节 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2009版)(一般)
第四节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2009版)(一般)
第五节 路上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火车、汽车)(2009版)(一般)
第六节 邮包保险条款(2009版)(一般)
第七节 保险实务(次重点)
确定保险金额、办理投保和交付保险费
第五章 货款的支付
第一节 支付工具(重点)
汇票、本票、支票
第二节 汇付和托收(重点)
汇付、托收
第三节 信用证(重点)
信用证的含义及有关当事人、信用证的一般程序、信用证的特点、信用证的种类
第四节 支付条款及各种支付方式综合运用(次重点)
各种支付方式的选用
第六章 商检、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
第一节 商品检验(次重点)
检验的时间和地点
第二节 索赔(一般)
第三节 不可抗力(次重点)
不可抗力事故的法律后果
第四节 仲裁(次重点)
仲裁裁决的效力
第七章 合同条款技能训练(一般)
第八章 交易磋商与合同签订
第一节 出口交易前的准备工作(一般)
第二节 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次重点)
询盘、发盘、还盘、接受
第三节 发盘(次重点)
构成发盘的条件、发盘的有效期、发盘的撤回和撤销
第四节 接受(次重点)
构成有效接受的条件、接受的撤回
第五节 合同的签订(一般)
第九章 交易磋商与合同签订技能训练(一般)
第十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一般)
第十一章 进口合同的履行(一般)
第十二章 合同履行技能训练(一般)
三、试卷结构
(试卷总分为150分)
序号 | 题型 | 题量 | 分值 |
1 | 单项选择题 | 10 | 30 |
2 | 判断题 | 10 | 30 |
3 | 简答题 | 4 | 24 |
4 | 计算分析题 | 1 | 26 |
5 | 材料分析题 | 2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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