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通知
(三)选拔方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经所在学校审核通过后,报名方可生效。
(四)资格审核
考生需符合生源院校公布的报名要求,生源院校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后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生源院校须安排专人负责本校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不得弄虚作假。
(五)志愿填报
1.普通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在同一批次录取。录取志愿设有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平行志愿设置A、B、C、D、E、F、G、H八个志愿,征求平行志愿设置A、B、C三个志愿。普通考生每个志愿必须填报同一专业大类的专业,录取时将按专业进行投档(允许将同一院校的同一专业大类的不同专业作为不同的志愿分别填报)。平行志愿在报名时同步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在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一并填报,为确保公平公正,志愿填报结束后,不受理补报志愿申请,不允许修改、放弃已填报的志愿。
2.报考英语类、日语类、教育类(含师范类专业)、医护类等专业“专转本”考试的考生,须符合本科招生院校招生计划中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其他专业类可以跨专业报考,具体详见省教育厅正式下达的选拔计划。
(六)报考流程和信息采集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本人手机号进行网上报名,在手机获取短信验证码后,方能进入省教育考试院“专转本”网上综合管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并在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考生在网上提交后,即视为确认。考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本人填报及核对有误而对录取产生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2.生源院校根据报名条件和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以及接收院校对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等,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同时负责考生人像采集。
3.生源院校须在校内醒目处及校园网上将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须5天以上,并公布举报电话号码和信箱。生源院校还须通知审核不合格考生,告之其不合格原因。
4.生源院校须认真审核网上报考的考生信息,通过审核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填报信息。如确需更正报名信息的,须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方可修改。
(七)报名和填报志愿时间
普通考生报名及填报平行志愿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至7日,逾期不予补报。
(八)报考专业大类及考试科目
考生根据各接收院校招生专业计划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时,须选择报考专业大类、统考科目中的高等数学或大学语文及外语语种(英语或日语)后再填报具体的专业。
三、命题和考试
(一)命题
1.“专转本”全省统一考试命题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有关高校应在命题教师选派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协助。
2.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150分、英语或日语120分、专业综合230分(其中专业基础理论150分,操作技能80分),满分500分。
3.专业综合考试(含专业基础理论和操作技能)按本科招生专业大类要求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成绩以原始分计入总分。2023年电子信息类、音乐类2个专业大类作为试点,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实行笔试,操作技能进行现场测试,现场测试方案由电子信息类、音乐类专业综合操作技能考试委员会另行公布。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23年3月19日
具体安排如下:
时 间 | 考试科目 |
9:00~11:00 | 大学语文 高等数学 |
13:00~14:40 | 专业综合基础理论 |
15:30~16:20 | 专业综合操作技能(不含电子信息类、音乐类及美术设计类) |
注:美术设计类专业综合操作技能考试时间:15:30~18:00。电子信息类、音乐类专业综合操作技能考试时间安排见另行公布的现场测试方案。
2.准考证发放
考前3天,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或由生源院校统一打印并发放考生《准考证》。
3.考点设置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报名人数及分布情况在相关院校设置考点,并尽量安排在标准化考点院校,考点院校具体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4.试卷保密保管
各市招考机构按国家级教育考试有关要求,负责试卷的运送、保管等安全保密工作,指导所在辖区考点院校的考务管理与考务培训工作,并做好考试期间的巡视工作。
5.考试的组织实施,按照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选拔考试考务细则文件规定执行(另发)。
四、评卷和考试成绩
1.“专转本”试卷评阅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及各专业大类专业综合基础理论考试实行网上评卷。
2.外语成绩为考生专科学习期间历次全国大学英语(日语)四级考试的最高成绩按《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折算计入总分。
3.考试成绩于4月上旬公布(含英语(日语)折算成绩),考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上办事的查询中心栏目中查询,也可以由生源院校通知考生,不向社会公布考生成绩。如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生源院校提出核查成绩的书面申请。生源院校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专转本”网上综合管理系统上传考生名单,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复核,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中心中凭本人相关证件号码查询复核结果。
五、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网上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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