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录取办法
三、报名条件
考生报考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已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江西省2023年专升本报名,并已获“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资格。
4.在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5.退役士兵根据高职(专科)所学专业,对照《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选报本科对应专业。
四、免试申请时间、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于2023年3月5日22:00前完成以下两项信息报送:
(一)扫描下方二维码完成个人信息的填报;
(二)报送以下材料电子扫描件(或高清、端正拍照图片)至邮箱:ycxyzsbgs@jxycu.edu.cn
(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码”,如“张三360121199901010001.rar”。同时,请所有参加面试考生带好以下相关材料原件交由现场审核,并上交复印件1份。)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专科毕业证(应届考生需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3.相关获奖或荣誉证书
(1)在高职(专科)学校期间获得的国家奖学金荣誉证书并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中当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公告网页截图;
(2)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证书并同时提供当地武装部开具的证明材料。
逾期未交,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针对报考学生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专升本报名、考试、录取、报到、考生入学学习等全过程。在整个“专升本”各工作环节,一旦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一律取消专升本考生报名、考试、录取、报到、在校学习资格。
六、综合评价与职业技能考查安排
(一)综合评价办法
综合评价主要以职业技能考查为主,同时结合在校期间成绩及表现和服役期间表现,完成综合评价成绩排名。
1.职业技能考查(满分100分)
考查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行、科学素质、人文素质、专业认知、专业技能等内容。由专业所属教学院组织3-5名专家,对考生进行职业技能考查。
2.在校期间成绩及表现
考查考生在校期间是否获得国家奖学金。
3.服役期间表现
考查考生在部队服役期间是否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
(二)职业技能考查
1.考查时间:2023年3月11-12日
2.考查地点:宜春学院校内(详情请关注宜春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告)
3.考查方式:面试。
(三)综合评价合格成绩认定
1.综合评价成绩合格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职业技能考查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者;
(2)分专业排序,按学生考查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认定,各专业考生合格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3倍。
2.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同分条件下,优先给予合格;
3.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作为加分项。
服役期间荣立过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按满分100分给予合格(未参加我校职业技能考查者不予认定)。若同一专业内,荣获三等功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则按实际考查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七、录取原则
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招生高校综合评价合格名单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填报的志愿,按照2个梯度志愿顺序投档,我校根据退役士兵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梯度志愿梯度投档完成后,未能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为获得我校综合评价合格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填报1个缺额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参照梯度志愿原则执行。
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志愿已被免试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考试及录取资格。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以自行放弃为由要求高校退档。未能被免试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参加统一考试,按所报志愿参加统一录取。
八、其他说明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制定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政策,决定有关2023年专升本招生的重大事宜。
2.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2023年专升本招生日常工作。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2023年专升本招生活动。
3.学校纪委对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二)招生咨询、信息发布及监督
1.在2023年专升本招生咨询中,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学校招生录取有关信息通过宜春学院官网、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教育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专升本信息平台等渠道统一发布。
2.学校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接受教育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纪检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电子邮箱。
监督电话:0795-3201923
电子邮箱:ycxyweb@163.com
3.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95-3201926、3201962(招生就业处)
0795-3202201(教务处)
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学府路576号宜春学院
邮 编:336000
微信平台:宜春学院招生服务平台【ycxyzs】
招生信息网:http://zsw.jxycu.edu.cn/zsw
电子邮箱:ycxyzsbgs@jxycu.edu.cn
(三)本免试录取办法适用2023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专项招生,解释权归宜春学院。若与教育部和江西省相关规定不一致,以教育部和江西省的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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