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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北专升本招生政策

来源:   时间:2023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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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试时间、地点。公共课科目考试统一安排在5月7日上午9至11时进行;专业课科目考试及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查安排在5月7日下午进行,具体时间由各招生高校确定。考试地点设置在各招生高校。

3.考试组织。考试由各招生高校负责组织实施,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省教育厅将组织对专升本考试进行巡考。

各招生高校要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制定详细的考试组织方案和考务手册,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对命题、制卷、分发、运送、回收、保管、组考、监考、阅卷、登分等考试各环节的规范管理,规范考务操作,严格考试纪律和安全保密管理纪律,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试卷流转绝对安全和考试公平公正。试卷保密室设置要符合国家要求,试卷进入保密室后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全程进行电子监控和录像。

各招生高校要认真做好考生入场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工作,严防考生替考,严禁考生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带入考场。考试时段要全程开启视频监控及电子屏蔽系统,严防考生利用高科技舞弊。要规范布置考点和考场,显着位置设置考场平面分布图和引导指示牌,张贴、悬挂警示标语,加强有关考试法律法规和考前宣传教育,引导考生诚信考试,营造严肃的考风考纪氛围。要协调有关部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舞弊行为。对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要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法律法规和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成绩公布。专升本考试公共课科目、专业课科目及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查成绩,由各招生高校按统一时间公布。

五、录取

专升本录取工作由招生高校负责,录取标准、原则和程序在招生简章中公布。

1.专项计划考生

(1)在普通考生录取前,先录取专项计划考生。招生高校根据录取规则,按专项计划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至完成专项计划。

(2)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专项计划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参加普通考生录取。

2.普通考生

(1)录取。各招生高校根据录取规则和考生的考试成绩,在普通考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补录。第一轮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普通考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统一在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补录计划和相应招生高校招生简章、补录工作公告的要求进行补录报名。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相关高校按招生简章规定和英语科目成绩对报名参加补录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与普通考生录取同步进行。

(1)录取。各招生高校根据人才培养要求,依据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在计划内择优录取。

(2)补录。第一轮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由省教育厅统一在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第一轮未被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根据补录计划和相应招生高校招生简章、补录工作公告的要求进行补录报名。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相关高校按照招生简章规定对参加补录的考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公示。招生高校须对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本校工作网站或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复核备案

拟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名单由招生高校报省教育厅复核备案。各校要严格执行复核备案工作规程,准确规范报送复核备案材料。复核备案材料包括专升本工作报告、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分专业录取分数线、录取名册、公示证明等。各招生高校对复核备案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七、收费

专升本报名考试费参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有关标准执行。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招生高校2023年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招生高校对专升本学生除收取报名考试费、学费、住宿费等规定费用外,不得另立其他收费项目或额外收取其他费用。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所在院校不得以专升本名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八、入学和培养

1.入学。按专升本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录取高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招生高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役大学生士兵凡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此后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2.培养。专升本学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为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学制2年或3年,不得采取非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专升本学生原则上单独编班教学,确实无法单独编班的可安排插班教学。各招生高校应紧密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重构专升本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增强专、本两个阶段人才培养方案衔接的适应性,切实提升专升本人才培养质量。

3.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

九、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招生高校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认真组织专升本工作。各招生高校主要领导是本校专升本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由校(院)长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专升本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安全责任,确保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组织工作有序平稳进行。

2.做好应急处置及防疫工作。各招生高校要从严从实做好各项组织工作,建立各环节风险梳理和排查机制,完善防范各类涉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保出现突发情况后的应急措施到位;要落实疫情防控“乙类乙管”有关工作要求,按照本地疫情防控总体部署科学精准防控,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落实考点防疫各项措施,坚决纠正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做法,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安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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