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学院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3.“学信网”电子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资格审核贯穿专升本考试录取全过程,考生须保证所有报名信息真实、准确,不符报考资格或发现资格信息不实的考生不得录取。
(二)缴纳报名费
1.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于4月5日8:00-4月6日16:00点前通过武汉学院缴费平台http://59.172.226.3/xysf 缴纳报名考试费。(缴费指导请见“武汉学院招生信息网”)。
2.逾期未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报名考试费缴纳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一律不再退费。
(三)准考证下载
考生于4月29日-5月7日登陆“武汉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2.考生本人应在考前登录“武汉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考试规则、考场分布地图等,熟悉考试场地。
(二)考试时间及形式
1.普通考生:
英语科目: 闭卷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5月7日上午9:00—11:00。
专业课科目:闭卷笔试,总分150分, 考试时间5月7日下午14:30—16:00。
2.退役大学生士兵:面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5月7日下午14:30开始(具体分组情况将在“武汉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三)成绩公布
成绩公布时间拟定于5月18日下午16:00,考生可登陆“武汉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提交成绩复核申请,学校将于5月23日反馈复核结果。(具体安排将在“武汉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六、录取及报到
(一)普通考生
1.录取。按分专业报考考生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当总分相同时,按英语科目成绩排序录取。
2.补录:
(1)第一轮录取结束后,我校未完成的普通考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统一在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补录计划到相应招生高校按照招生简章、补录工作公告的要求进行补录报名。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
(2)如我校已完成普通考生计划,不再进行补录。如有未完成的普通考生招生计划,根据分专业的空余计划数,对报名参加补录的考生按英语科目成绩对报名参加补录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与普通考生录取同步进行。
1.录取。根据考生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在计划内择优录取。
2.补录:
(1)第一轮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由省教育厅统一在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第一轮未被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根据补录计划和我校招生简章、补录工作公告的要求进行补录报名。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
(2)如我校已完成退役士兵计划,不再进行补录。如果有未完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且小于补录报名人数,学校将组织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根据考生综合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在计划内择优录取。
(三)公示
我校将于5月下旬左右在“武汉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经省教育厅复核备案通过后,我校将给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安排将在“武汉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五)报到注册
被录取且经省教育厅备案通过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原件(退役大学生士兵需同时携带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具体安排将在“武汉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六)录取未报到学生情况处理
1.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凡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此后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七、收费项目和标准
1.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文件规定,报名参加我校普通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应向我校缴纳普通专升本报名考费,收费标准为:英语30元/生、专业课50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查50元/生、退役士兵免试不收取报名费。
2.被我校录取的2023年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我校2023年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
八、入学和培养
1.入学。我校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2.培养。专升本学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为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学制2年,相关档案需转入我校,不得采取非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专升本学生原则上单独编班教学,确实无法单独编班的可安排插班教学。
3.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
4.专升本学生享受的奖学金、助学金等待遇与我校普通本科生一致。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黄家湖大道333号
办公地点:武汉学院行政楼L12室
招生网址:https://zs.whxy.edu.cn/
咨询电话:027-81299767、027-87181888
咨询QQ群:418266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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