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
(二)做好联合培养计划。继续开展公办本科高校与高水平高职学校及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合培养普通专升本试点工作,原则上1所本科高校最多与2所高职高专院校联合培养,1所高职高专院校最多与2所本科高校联合培养。参与联合培养的学校由高职高专院校与本科高校协商确定。本科高校安排与每所高职高专院校联合培养的招生计划不超过200个。参与联合培养的专业为高职高专院校的高水平专业群专业及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专业(详见附件11)。
(三)2024年继续实施“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单列2000个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条件和比例按照前述相关规定执行。各有关高校要按照要求单独录取高职高专院校推荐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四)2024年单列1500个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参加综合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五)各高校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签约。
(六)不断改善生源结构。各本科高校要进一步优化生源结构,不能只招录本校毕业生,需从多所高校招录高职高专毕业生。
五、工作时间安排
(一)选拔推荐工作。
1.制定实施细则。各有关高校要及时制定《普通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提出本校具体的选拔要求和选拔工作程序,于3月15日前以正式公文形式报送我厅(加盖学校公章扫描上传至专升本系统,网址:http://zsb.gxeduyun.edu.cn),经我厅审核通过后方可向全体学生公布。
2.收录有关数据。3月22日前,各有关高校将本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总数和分专业毕业生数录入专升本系统。
3.确定合作高校。3月25日前,各本科高校要根据已下达的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任务,进一步确定对口招录和联合培养的高职高专院校和对应专业,填报附件9、10并录入系统上报,审核通过的本科高校对口招录的专业和计划数需在系统中填报,于3月25日前签署对口招录协议并扫描录入系统备查。开展联合培养的高校要签署联合培养协议并于3月25日前以公文形式报送我厅存档备查,联合培养的学校、专业和计划数需在系统中填报。各高校须将对口招录协议和联合培养协议中的录取专业及收费标准向全体学生公布。
4.退役大学生士兵确定升本方式。各高校于3月31日前,组织本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确定升本方式,填写附件4并录入系统上报。
5.公示推荐名单。各有关高校必须在高校网和校内张榜公示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高校网上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6.报送推荐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各有关学校应于4月19日前,将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有关材料报送本科高校。报送材料包括:学校公文1份(纸质版),学校审核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附件2)(相关数据按附件8的要求录入系统,纸质版报1份),附件3、5、6(相关数据录入系统上报)。
7.上报拟录取名单。5月6日前,各有关本科高校在审核有关高职高专院校报送的推荐材料的基础上,以公文形式上报拟录取名单,同时填写附件7(相关数据录入系统)。
8.审核公布录取名单。我厅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组织专家对各有关高校报送的拟录取名单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公布录取名单。
9.报送录取数据库信息和录取照片。7月12日前,各本科高校将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录取数据库信息(附件8)和录取照片(附件12)报送我厅(邮箱:jytzsb@126.com)。上报的普通专升本录取库中学生姓名、录取照片、民族信息、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重要信息,必须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10.注册学籍信息。8月底前,完成普通专升本录取学生的信息审核和上传学信网工作。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查招生工作。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另行下文通知。
六、人才培养工作
(一)加强学籍学历管理。普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按本科高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毕业后颁发本科高校毕业证书,证书内容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制按升入的本科专业的学制填写。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二)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本科高校要按照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定位,结合高职学生特点和专业实际,加强研究和论证,科学制定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计划,注重与专科阶段知识的有效衔接,开展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招生规模小不能单独成班的,要考虑设置过渡性衔接培养方案,适当为普通专升本学生增加专业基础选修课程,并且在教学过程中对专业理论知识进行有针对性地提升,以保证普通专升本人才培养质量。
各有关本科高校要在9月1日前将单独编班的培养方案报我厅高等教育处备案(邮箱:jytzsb@126.com)。我厅将适时组织专家对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普通专升本以本科高校培养为主,部分采取本科高校与高职高专院校联合培养方式。原则上至少安排1个学年在本科高校开展教学工作,在此基础上联合培养高校可探索多种联合培养模式。联合培养工作由本科高校牵头并承担主体责任,双方联合建立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师资团队,共同研究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管理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校要加强沟通对接,强化责任担当,保质保量完成今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任务。本科高校要负起普通专升本人才培养的主体责任,有关高校要落实人才择优选送的具体责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普通专升本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选拔,防止弄虚作假。凡有违反规定选拔录取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追究有关高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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