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五、招生专业
由省教育厅划定高职学校专业(类)对应报考普通本科高校专业(类)、职教本科专业(类),供专升本考生选报志愿。原则上考生依据高职(专科)所学专业,选报对应本科专业。详情见《江西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后续另行公布)。
招生专业原则上不额外增加招收条件,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专升本医学本科毕业生,其专业必须与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其本科学历方可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因专升本学习年限不足、本专科专业不一致等原因导致考生将来不能参加行业资格证报考的专业,招生高校可将相关专科专业排除在专升本招生范围之外或对报考学生所学专业作出限制性条件,但须在学校专升本报送计划和招生章程中作出明确说明,同时应提示考生自行了解知悉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谨慎选择本科专业。
高校招生专业如无专升本学生入学后对应年级的在读学生,不得安排专升本招生计划。
六、网上报名
所有参加专升本的考生(含免试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jxeea.cn/)“专升本管理系统”,按要求上传个人照片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就读(毕业)院校、就读专业(专业名称、代码、专业类),以及是否为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世界技能大赛获奖学生等相关信息。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取全过程。
(一)考生的报名资格由考生就读(毕业)院校负责审核。所在院校依据规定的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对考生资格及其填报的基本信息和报名照片进行审核。对初审不合格的考生要标注原因,并及时告知考生本人。
(二)本省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名资格由就读(毕业)院校初审,外省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名资格由省教育厅初审。省教育厅将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信息汇总,报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进行退役士兵身份核定。
(三)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由考生就读(毕业)院校负责审核,发奖单位或省级选送单位复核;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由省教育厅负责审核。
(四)省教育厅负责对高校最终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前置学历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八、考试
(一)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公共基础课不分学科专业,采用政治+英语+信息技术三门课程的综合卷,分值300分。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按专业门类分为九类,各设置一门考试科目,各考试科目试卷分值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见附件4)
(二)考试时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工作原则上于3月底前完成,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地点。考试地点由各设区市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在标准化考点。
(四)命题和评卷。全省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评卷。
九、志愿填报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依据各招生高校公布的招生章程,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jxeea.cn/)“专升本管理系统”,对照《指导目录》网上填报志愿学校及对应志愿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江西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工作要求》填报志愿。
十、录取
(一)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报名、志愿填报、录取、数据上报等工作,统一通过省教育考试院“专升本管理系统”进行。招生录取数据统一归口管理。
(二)专升本招生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按考试九大类划定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总分相同时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优先,其次按政治、英语、信息技术课程顺序,单科分数高低排序录取。
(三)按照平行志愿原则,将考生投档至招生高校。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档。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
(四)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征集志愿计划,网上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填报专业必须在《指导目录》规定的对应专业范围内进行。在控制分数线上投档未满额的院校,可适当降低分数,对征集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逐分下降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五)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对高校上传的录取考生信息录检复核。
(六)专项计划学生录取实行计划单列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工作按照《江西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工作要求》要求执行。
十一、学籍学历管理
各高校要加强录取资格审核,入学资格复查等工作,按时进行学籍学历电子注册。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十二、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在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各相关处室和省教育考试院分工负责实施,各设区市教育局具体落实考务工作。有关高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安全责任。招生录取工作由高校招生部门牵头负责,高校招生章程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并报教育厅备案后组织实施,确保专升本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
(二)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和招生计划管理要求,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对于考试招生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报名、考试、录取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各校要公开违规举报和咨询电话,妥善处置信访问题,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各高校要全面准确把握专升本政策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大对专升本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考生知悉相关政策和考试招生工作安排。要加强风险防范,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各类涉考涉招突发事件,有序有力推进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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