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简章
6.残疾考生参加专升本考试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执行。需在考试中提供合理便利条件的考生,请于2025年3月20日前向各市招考办及牵头院校提出申请。
三、体检
体检工作在新生录取后由招生院校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组织实施。组织体检的招生院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考试
(一)考试科目
专升本考试由文化基础课(公共课)科目考试、专业综合课科目考试和技能考核3部分构成。其中:
1.文化基础课(公共课)科目(以下简称统考科目)的命题、制卷、考试、评卷和分数合成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试科目为:数学(不开数学课程的相关专业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思政)、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2.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科目的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由省教育厅指定的省级专升本专业考核牵头院校(以下简称牵头院校)负责组织实施。
(二)科目分值
数学(或思政)、外语满分各为120分,计算机应用基础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课(一般由3门专业核心课组成,下同)满分为300分,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总分为740分。
(三)打印准考证
4月14日至4月20日,考生可登录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dkwb.lnzsks.com)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时间
1.文化基础课(公共课)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4月19日 | 9:00—11:00 | 数 学 思 政 |
14:00—16:00 | 外 语 | |
4月20日 | 9:00—10:30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上述科目考试的考点由市招考办安排。
2.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于4月17日前完成,具体的考试时间和方式由各牵头院校自行安排。考试结束后,牵头院校要尽快完成评卷、分数合成、成绩公布、成绩复核、违规考生处理等工作,于4月28日至29日通过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考务管理系统上传考生成绩,同时刻录光盘2张分别密封(须与平台上报成绩一致),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后上报省招考办。牵头院校应制定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成绩复核办法及程序,向考生提供成绩复核服务。成绩复核办法及程序应提前告知考生。4月28日前,各牵头院校将违规考生名单报省招考办。
(五)特别说明
报考专升本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应参加省招考办组织的统考科目考试和牵头院校组织的专业综合课考试及技能考核。
报考专升本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参加省招考办组织的统考科目考试,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专业技能考核。
五、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时间
我省2025年专升本志愿实行网上填报方式,填报时间为5月15日上午9时至5月19日下午16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志愿设置
在专业组(学前组、小学组、新闻组等22个专业组)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以1个“专业+院校”为志愿单位,设置30个平行志愿,考生依据本人报名时填写的专业组信息及考试科目填报相对应的本科招生专业及院校,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30个。考生根据招生院校及专业情况,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不允许跨专业组填报志愿。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专升本招生计划单列,单独录取,考生只有填报安排相应计划的院校和专业才能享受相关照顾政策。
(四)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院校招生章程及招生规定,参考正式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确认无误后自行打印志愿报表,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六、录取
(一)录取办法
1.省招考委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统考科目、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成绩总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技能考核60分以下(不含60分)成绩的取消录取资格。
2.平行志愿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思政)、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全部投档,增加招生计划录取。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专升本录取不设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技能考核60分以下(不含60分)成绩的取消录取资格,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思政)、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全部投档,增加招生计划录取。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录取不设技能考核资格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当考生技能考核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技能考核要点1、要点2单项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全部投档,增加招生计划录取。
(二)征集志愿
我省2025年专升本招生安排两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投档规则不变。在每次录取结束后,如有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省招考办将通过专升本志愿填报系统(网址:https://dkwb.lnzsks.com)公布剩余计划情况,同时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公布。符合相应条件规定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填报“征集志愿”,参加“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报“征集志愿”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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