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湖南专升本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编制工作通知
(二)编制考试科目字典。各招生高校根据本校招生专业实际,登陆“考试管理-院校科目管理”完成本校各招生专业的专业综合科目、加试科目、专业技能测试科目库的确认、修改和新增。各科科目代码统一为3位数字,其中:专业综合科目以“3”开头,加试科目(含专业技能测试科目)以“4”开头。
(三)设置各专业考试科目。各招生高校根据本校各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要求,登陆“考试管理-院校专业科目管理”设置各个招生专业的统考科目和专业综合科目、有关专业加试科目。
招生高校可通过在线完成以上(二)(三)的单条数据的删除、修改和新增操作,也可通过EXCEL模板导入方式完成批量新增操作。“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保留有2025年的专业和科目数据,如对比去年有新增或停招的专业请与技术人员联系。
(四)提交上报编制信息。各招生高校完成所有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设置后,须通过“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的“考试管理-院校专业科目管理”进行线上“提交”,同时下载打印《2026 年湖南省普通院校专升本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编制备案表》,并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文档后,通过系统上传完成备案。经提交并备案的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招生高校无法进行修改,如需修改,需在全省工作结束前向省级管理员申请退回,完成修改后再重新完成提交和备案操作。
(五)时间安排:2026年1月30日-2月9日。
四、工作要求
(一)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是考生复习备考和志愿选择的关键信息,直接涉及考生切身利益和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各招生高校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完整、准确、规范编报招生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和考试科目。所有上报内容须经本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二)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各招生高校上报的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后,将统一向社会公布。各招生高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须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的招生专业目录完全一致。专业目录公布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调整更改。
(三)自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上报之日起,各招生高校应指定专人负责相关政策的解释与咨询服务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成招处李欣桥,陈鹏0731-88090230;信息处刘锦铃,0731-88090266,0731-88090478。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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