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树人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
4、理工类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高职高专所学专业为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加工技术、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食品营养与检测、保健品开发与管理、食品生物技术、食品贮运与营销、食品检测技术、酿酒技术、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制药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工业分析技术、药品生物技术、化学教育、生物教育的考生可报考。
第四章 报名办法
第六条 报考条件
1、我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七条 报名与填报志愿
1、实行网上远程报名和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的学生需于2021年3月14日9时至18日17时,以真实身份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选择招考类别,填报志愿。考生可自行在系统里上传一张本人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片格式标准,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尺寸规格:最小160*120,最大192*144)。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考类别,具体类别根据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按《对照表》确定。每个考生可填报8个志愿,每个志愿包括一所高校和一个专业。考生只能在本人所选定的招考类别内填报志愿,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无效。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仔细查看我校专业的招生要求,确保本人符合相应条件。如未按相关要求填报而造成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资格审核与缴费
(1)资格审核
3月19日至22日,相关高校对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本校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3月23日9时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2)缴费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3月23日9时至24日17时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引完成网上缴纳考试费,根据《关于普通高校专升本和“2+2”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05〕17号),收费标准为110元/人次。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第五章 考试与录取
第八条 考试
1、考试科目:
招考类别 | 考试科目 |
文史、艺术、法学、教育 | 大学语文、英语 |
经管、理工、农学、医学 | 高等数学、英语 |
2、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3、考试日期为2021年4月11日,上午考高等数学、大学语文(9∶00~11∶30),下午考英语(14∶30~17∶00)。
4、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生于考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前1天,考生可熟悉考场。
5、命题、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公布成绩时间为5月上旬。考生如对成绩有疑义,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成绩核查申报。成绩核查限报一科,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成绩核查申报截止后一周,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成绩核查结果反馈。
第九条 录取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评卷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按8个招考类别分别对考生总分排序,并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高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高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高校该专业。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
2、我校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细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就读的高校于2021年7月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并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复核,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我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条 学籍管理
1、报到注册和学籍管理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2021年7月5日前取得的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注册。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制两年。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颁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2、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精神及我省实际,符合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报考条件(含我省户籍外省就读)的退役士兵,高职高专毕业当年或退役后一年内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录取时总分加20分参加统一录取。考生身份为退役士兵的,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上传身份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照片,我省户籍外省就读的退役士兵考生还须上传毕业证明照片。
第十一条 档案
1、《浙江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由考生所在学校整理后存入考生档案。
2、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寄送至浙江树人大学招生办(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310015)。
第六章 监督机制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1-88297019。
第七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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