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韶关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⑤考生须依据《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体格检查表》的规定,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填报志愿开始前将体检结果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体检表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填报志愿第一天)。
(5)资料审核。
①考生上传的资料由省招生办在网上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分为“通过”“待验证”和“不通过”3种,不通过的将反馈不通过的原因,1月22日18:00前完成所有预报名考生资料审核。审核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根据不通过的原因,须在1月23日18:00前上传补充资料,逾期未上传补充资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②考生预报名时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且在报名期间还未获得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可选择“申请补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阅读并签订“补报资料承诺书”后,审核时将考生设置为“待验证”,设置为“待验证”的考生可以交费。考生须将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招生办审核,上传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逾期未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资格,不予打印准考证,不安排考试。
2.确认报名。2022年1月24日17:00为报名交费截止时间。
(1)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确认报名资格。
(2)交费成功的考生才能参加编排考场座位、打印准考证;未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报考费
报名考生需交报考费40元/科。已成功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若个人原因放弃报名,不予退回报考费。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一)2022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科目共设4门,分别为2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1门专业综合课。公共课、专业基础课每科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满分值100分;专业综合课每科考试时间150分钟、卷面满分值200分。专业综合课分省统一命题和院校自行命题两种。我校专业综合课均为省统一命题。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我校没有举办任何形式的普通专升本考试培训班,没有参与编写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教材。
(二)省统一考试科目的考生考场、座位号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排,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考生准考证。
(三)省统一考试科目的考试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
(四)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为2022年3月26日(星期六)至27日(星期日)两天,具体安排见下表:
广东省2022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表(北京时间)
四、招生计划
我校2022年普通专升本的招生计划共为10个专业,计划数待定,全部为省统考专业,分15个专业组,其中普通批次12个专业组、建档立卡批次3个专业组。详见下表。
韶关学院2022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
说明:1、学费收取按文件规定标准预收,实际按学分制收费要求结算。2、办学地点在高职院校的专业,均为我校与该校开展的普通专升本两年(2+0)协同培养专业,两学年全部在该校学习;3、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最终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为准。
五、志愿填报
2022年普通专升本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按院校专业组模式进行志愿填报。普通批设置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建档立卡批次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考生须在普通批第一院校专业组志愿、建档立卡批院校专业组志愿选择填报韶关学院。
六、录取
2022年普通专升本设置提前批、普通批、建档立卡三个录取批次。我校在普通批、建档立卡批次录取,
(一)我校对省招生办三科总分(2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综合课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均已上线并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考生四科总分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如下录取原则择优录取,不跨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1.不同科目组(含省统考科目组)分开、单独排位。
2.根据考生四科总分(含加分)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位序。四科总分(含加分)相同时,比较四科总分(不含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四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比较三科总分高低,高者优先。
三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
第一位序,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二位序,比较公共课中政治理论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三位序,比较公共课中英语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四位序,比较专业综合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五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录取。
(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精神,符合上述相应报考条件的高职应届毕业生,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以保送录取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考生必须向我校提交相关资料申请保送生资格,经我校审核同意后,按规定公示,向省招生办进行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七、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我校对学生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情况等入学资格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我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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