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邯郸学院专接本报名工作通知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专科(高职)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有关要求,2021年专接本考试继续面向河北省具有普通专科(高职)毕业学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单独录取的办法。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初次报名结束后,由招生院校根据各专业报考情况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录取比率要求,单独编制相关专业招生计划,于6月10日前在报名系统公布。考试成绩及选拔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上线考生根据招生院校公布的各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填报1-5个院校平行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未经学校主管部门审验,自行在专接本报名系统完成初次报名的2021年应届毕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均按普通考生进行录取,不再享受计划单列、单独录取政策。
五、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专项计划招生办法
为助力脱贫攻坚行动,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考试选拔继续设立“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专项招生计划”,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单独录取的办法。
(一)报名条件
河北省内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且经审核通过认定为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
(二)报名办法及要求
报考“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致,须按规定的时间(3月1日—3月5日)在专接本报名系统完成初次报名及缴费工作,并于3月10日前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报考“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专项招生计划”的资格审核材料,提交的审核材料包括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建档立卡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各二级学院要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验,并于3月11日联系学工部吴黎军老师上交材料。
各二级学院确保考生本人自愿报考“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专项计划”,确保有资格的考生不漏一人。教育厅对各高校上报的名单与国家扶贫库数据进行比对确认,以教育厅的确认结果为准。报考“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不允许更改报考身份。
(三)计划编制及录取
“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专项招生计划”由招生院校根据各专业报考情况单独编制相关专业招生计划,于6月10日前在报名系统公布。考试成绩及选拔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上线的建档立卡考生根据招生院校公布的各专业“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专项计划”招生计划,填报1-5个院校平行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六、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考务管理
考生在报名及考试过程中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将依据河北省专接本考试及各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链接: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考试选拔工作的通知
邯郸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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