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武汉城市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2022年5月8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武汉城市学院普通专升本指定考场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英语科目在5月8日上午9:00-11:00进行;专业课科目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在下午13:00-18:00进行,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1.普通考生各科目分值总和为250分,其中大学英语科目分值100分、专业课分值150分。其中《大学英语》考试大纲见附件,其余各科目参考教材、考试大纲详见武汉城市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网。
2.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1)考查方式:面试,分值100分。
(2)考查内容:思想政治理论、人文社科知识、社会热点现象等方面,主要考查职业素养、应变能力、表达能力、逻辑思维等方面。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学校将会提前向社会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参加综合考查。
武汉城市学院普通专升本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试疫情防控方案,具体通知将于考前在武汉城市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网进行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
(二)查分:2022年5月20日16:00前公布考生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填写查分申请表,并请本人携身份证原件、书面查分申请表于5月20日-22日(截止时间为5月22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到学校教务处A201室登记备案,填写相关信息。申请受理后,学校纪检组按照规定程序查阅试卷,主要核查是否有漏评、加错分、漏登分、登错分等现象。若有误,则按考生实际成绩更正,不对试卷进行复评。复核结果将于5月24日上午对考生进行反馈。
五、考试录取
“专升本”的录取工作由武汉城市学院普通专升本负责。凡参加武汉城市学院普通专升本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的学生,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在报名结束之后、考试之前,某专业报考人数不足,招生计划出现空余时,武汉城市学院普通专升本会将空余计划调整至其他专业使用,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增减情况由学校负责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中下旬,公示时间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并严格按公示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执行。
(一)录取原则:
1.普通考生:按分专业报考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英语成绩从高分至低分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武汉城市学院普通专升本根据考生综合考查成绩,按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申请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由武汉城市学院普通专升本负责资格审查,核实无误后按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二)公示:按照湖北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及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五月下旬左右公示预录取名单,公示期7天,具体时间将在武汉城市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网专升本专栏中发布。
(三)备案:公示无异议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名单,报省教育厅复核备案。
(四)录取:通过复核备案的普通“专升本”学生由武汉城市学院普通专升本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和档案迁移手续,具体报到时间以通知书要求为准。学校将详细核查报到情况并报省教育厅复查。
(五)补录:如武汉城市学院普通专升本已完成招生计划,不再进行补录。未完成的普通考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将参加全省补录,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1.普通考生:如有未完成的普通考生计划,武汉城市学院普通专升本将按照英语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如有未完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由省教育厅统一在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按相关规定进行补录,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补录计划按照武汉城市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要求进行补录报名。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武汉城市学院普通专升本结合补录报名情况,依据综合考查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六、收费项目和标准
专升本报名考试费参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有关标准执,报名参加武汉城市学院普通专升本普通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应向本校缴纳普通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普通考生收费标准为80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收费标准为50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考生不收费)。被正式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武汉城市学院普通专升本2022年同一专业全日制本科生一致。
七、学籍管理
“专升本”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后进行学籍注册。逾期未报到考生视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普通“专升本”学生单独编班或插班组织教学,学籍由学校根据教育部学信平台备案的“专升本”录取数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普通“专升本”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与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普通“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专业或转学
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毕业证书的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普通“专升本”学生达到学校学士授予要求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就业按国家有关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管理区黄家大湾特1号。
邮政编码:43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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