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饶师范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八、评卷、成绩通知和复核
1. 全省统一组织评卷、统分工作,考生可于 5 月 13 日后登陆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查询本人成绩。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议的,可在 5 月 13-14 日内在网上提出成绩复核申请,16 日在网上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2. 考生申请成绩复核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统,如有漏改、漏统,予以更正。对于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于查核更正范围。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答卷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复核过程中答卷不与考生或家长见面。
九、录取
我校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录取原则:
1. 学校执行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专升本投档的政策规定,录取工作依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各大类最低控制分数线进行审核,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2. 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分专业按照考生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优先,其次按政治、英语、信息技术课程顺序,单科分数高低排序录取。
3.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4. 免试计划和专项计划用于优先招收符合要求的考生,未完成的计划可转为普通计划招收普通考生。
5. 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学校退档,学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
6. 录取结果将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上饶师范学院教务处网站和招生就业处网站查询。
十、学籍与编班
(一)被录取的考生,编入学校相应本科专业的三年级插班或单独编班学习,学籍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的要求进行管理。
(二)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到校报到。学校将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三)普通专升本学生的档案由原所在学校集中整理后,交考生本人携带至或寄至录取专业所在二级学院。
十一、学费与待遇
(一)普通专升本学生按学校统招本科同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 有关费用,各招生专业具体学费标准见下表 2。
表 2
(二)普通专升本学生享受统招本科生相同的待遇。
1. 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由学校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标注“在上饶师范学院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2.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十二、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省内考生在考前 14 天内不出省,在省外低风险实习(工作)的考生应不晚于考前 14 天返回考点所在地,中高风险地区考生应不晚于考前 14+7 天返回考点所在地。如考生违反上述要求遭遇突发状况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如发生与本章程内容相冲突的情况,以省考试院 2022 年专升本工作的相关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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