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蚌埠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九、录取
1.录取控制线
两门公共课及两门专业课成绩分别均不得低于 50 分/门。2.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导下,由蚌埠学院组织实施,执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 2020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的通知》(皖招考函〔2020〕21 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 号)等文件规定。
(1) 录取原则:在线上合格考生(即公共课及专业课成绩均不低于 50 分/门)中, 根据考生公共课及专业课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择优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序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 1、专业课 2、公共课 2、公共课1。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2) 校内调剂录取:在我校总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可进行校内调剂录取。调剂录取的原则是:①拟调剂的计划优先在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内进行;②调剂录取时,按考生公共课及专业课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序录取到报考专业,单科排序为:专业课 1、专业课 2、公共课 2、公共课 1。
(3) 校际调剂录取:若校内调剂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则接受符合学校录取条件的,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相近专业指专业课的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外校生源的调剂申请。校际调剂的先后顺序:①公共课与专业课均参加行知联盟高校联考;②仅公共课参加行知联盟高校联考;③仅专业课参加行知联盟高校联考;④公共课与专业课均未参加行知联盟高校联考。调剂录取时,根据校际调剂的先后顺序,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序录取到相关调剂专业, 单科排序为:专业课 1、专业课 2、公共课 2、公共课
(4) 学校严格按照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经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在本校网站显著位置公示一周。
(5) 录取审批: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相关录取手续。之后考生可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蚌埠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3. 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学生报到: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印制并于录取结束后适时发放。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等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4. 已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
业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十、鼓励政策
1. 获得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我校相应专业的,经我校审核并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免试录取计划数控制在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 10%以内。
符合免试政策的考生,需从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蚌埠学院 2020 年专升本招生考试免试录取申请表》(附件 2),并将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免试录取申请表等交毕业学校审查,毕业学校审查通过后在免试录取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申请免试考生需于于 5 月 14 日-22 日,通过中国邮政快递(EMS)方式寄送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
《蚌埠学院 2020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免试录取申请表》以及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邮
寄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 1866 号蚌埠学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 104 室)收,电话: 0552-3177008。经我校审核通过的考生需参加面试,面试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可直接录取;面试未通过者可继续参加我校组织的公共课及专业课考试,符合我校录取条件者仍可正常录取。面试时间及地点在蚌埠学院招生信息网另行通知。
2. 安徽省高职(专科)学生(含非安徽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 50%且不低于我校总体录取率。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我校普通本科。
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蚌埠学院 2020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免试录取申请表》(附件 2);并将立功授奖证书、授奖命令、退伍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免试录取申请表交毕业学校审查,毕业学校审查通过后在免试录取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申请免试考生需于于 5 月 14 日-22 日,通过中国邮政快递(EMS)方式寄送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蚌埠学院 2020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免试录取申请表》以及立功授奖证书、授奖命令、退伍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邮寄地址: 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 1866 号蚌埠学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 104 室)收,电话:0552-3177008。经我校审核通过的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
十一、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1.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 41 号令)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蚌埠学院实施办法》等文件执行。
2.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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