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学院拟于6月上中旬公示免试生录取名单。符合条件的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八)除符合免试入学和面试录取的条件外,其他考生必须正常参加我院选拔考试并达到我院划定的最低录取条件方可录取,凡弃考、缺考或单科考试成绩为0分者,不予录取。
九、2020年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普通专升本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由本科院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本科院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学院实行国家奖助学金制度,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资助、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制度,具体依据学生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十、其他须知
(一)为保证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各项工作在学院本科招生考试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组下设纪检监察组,负责对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全过程监督,保证招生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录取考生名单将依据录取规则集体研究确定并公布。
(二)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对在招生考试中违规违纪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包括报名资格审查、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等)。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考生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四)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皖教秘高〔2014〕6号文件精神,学院及教职工不举办、不参与任何形式的专升本辅导班。不为社会中介或培训机构开办辅导活动提供场所。社会上所有形式的专升本辅导班均与我院无关。
(五)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将通过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招生办网站(http://www.ajduc.edu.cn/zsb/)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因信息未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我院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学院举报电话:0551-88569188;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十一、联系方式
(一)报考咨询电话:0551-88569188,88561222,88560222
(二)考务咨询电话:0551-88569020
(三)招生办邮箱:zsb@ajd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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