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2.退役士兵录取。安徽省高职(专科)学生(含非安徽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50%且不低于学校总体录取率。退役士兵考生在四门科目总分不低于150分且每门科目不得缺考的前提下,根据考生四门科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单科顺序: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为管理学基础、社会医学、英语、语文;护理学专业为解剖生理学、护理学基础、英语、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入伍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毕业生经审查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入读我院相应专升本专业。
3.技能大赛免试录取。获得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经我院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
(三)录取期间专业计划说明
1.专业招生计划优先用于录取免试考生。
2.退役士兵实行计划单列,实际招生计划按不低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50%且不低于学校总体录取率确定,单列计划优先用于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考生。
3.技能大赛获奖免试考生占专业招生计划,录取计划数控制在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0%以内。
(四)调剂录取
1.校内调剂。我院2020年专升本共有两个专业招生,若某专业合格生源不足,则将该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调整至另一专业;若某一专业无退役士兵报考或该专业退役士兵计划未完成时,单列计划数调至该专业。
2.校外调剂。在录取和校内调剂等环节结束后仍有计划未完成时,我院将公布缺额计划,接受今年未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报名,进行校外调剂录取。校外调剂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护理学专业校外调剂考生高职(专科)所学专业须为护理专业或助产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校外调剂考生高职(专科)所学专业不限;
(2)四门科目总分不低于150分且每门科目不得缺考;
(3)护理学专业校外调剂考生原报考专业必须为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校外调剂考生原报考专业的学科门类必须为医学、管理学或经济学。
我院将依据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考试总分数依次进行调剂录取;总分相同,按专业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总分也相同,按公共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专业课总分和公共课总分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五)录取公示
拟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招生网站公示一周后,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九、2020年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普通专升本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我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院××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十、其他须知
1.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体检,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并上报省教育厅按照规定处理。考生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3.为便于学院与考生的联系,相关考试信息将通过学院招生网发布,广大考生应及时关注,如考生因信息未知而造成损失由考生本人负责。
4.本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院举报电话:0551-62532978;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532800 62532900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相山路7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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