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艺术学院统招专升本招生简章
报考我校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在 4 月 14 日下午 13:00—16:00 接受学校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3.3 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按皖招考〔2022〕1 号文件执行。
专业课(免试退役士兵综合考查成绩与专业课成绩同时公布):成绩公布后,考生对自己的专业课科目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来我校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予办理。成绩复核工作在纪检部门监督下组织专人复核。成绩复核范围为错统、漏统、漏改,宽严不查。经核实有误的通知考生,核查无误的不予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并保持手机通畅。
4.录取
4.1 录取总体原则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 号)、《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 号)和皖招考〔2022〕1 号文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4.2 录取规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各专业录取规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4.2.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4.2.2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 50%。
4.2.3 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考查成绩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成绩不作为录取依据)。
4.2.4 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
考生必须完整参加 2 门公共课考试和 2 门专业课考试,缺一不可。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达到我校录取规则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我校各专业录取办法执行。各专业录取办法详见安徽艺术学院招生网 http://www.ahua.edu.cn/zsw。
4.2.5 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规则与普通考生录取规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4.3 计划调整原则
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调整顺序依次为: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4.3.1 专业内计划调整
如有计划类别线上合格生源不足时,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计划类别,调入计划类别顺序依次为:普通计划类、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原建档立卡专项、免试退役士兵专项,按调入计划类别的录取办法录取。
4.3.2 专业间计划调整
经专业内计划调整后,如仍有剩余则调入合格生源很多的某一个招生专业进行录取,调入计划类别顺序依次为:普通计划类、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原建档立卡专项、免试退役士兵专项,按调入计划类别的录取办法录取。本校和各联合培养点均按 4.3.1 和 4.3.2 计划调整。如仍有剩余则调入合格生源很多的某一个招生专业进行录取,调入计划类别顺序依次为:普通计划类、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原建档立卡专项、免试退役士兵专项,按调入计划类别的录取办法录取。
4.3.3 校外调剂
若校内专业间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考生调剂。
(1)调剂考生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调剂志愿的考生除外);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d. 调剂录取办法按两门公共课之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两门公共课之和成绩相同则大学语文、英语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2)申请调剂免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考生须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4.4 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录取名单在安徽艺术学院招生网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5.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试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6.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教育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安徽艺术学院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将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皖发改价费〔2021〕348 号】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
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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